中共佳阳畲族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佳阳畲族乡 发布时间: 2024-04-1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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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9月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佳阳畲族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佳阳畲族乡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自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会结束后,我乡立即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此后先后14次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察整改专题工作部署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打牢整改的思想基础。

  (二)明确责任分工,高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市委巡察二组指出,我乡党委共存在58个问题,辖区12个村共存在83个问题。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乡党委迅速召开专题工作会,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对照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分别制定了《市委巡察二组巡察佳阳畲族乡党委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表》、《市委巡察二组巡察佳阳畲族乡各村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表》,并按序时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2024年1月15日,组织召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分工情况进行剖析检查,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于需要立即整改的问题,严格落实台账销号,做到立行立改、见实见效;对于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分步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持续推进、一抓到底。坚持标本兼治,针对查摆的问题举一反三,将其与乡日常工作相结合,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补足制度漏洞和短板。结合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乡党委共建章立制7项,切实做到将巡察整改的深入落实转化为推进佳阳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党内法规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2023年佳阳畲族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等11个专题作为补充内容于2023年12月组织开展学习,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集中学习24次。二是研究制定《佳阳畲族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佳委〔2023〕72号),就进一步突出学习重点、改进学习方法、完善学习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开展。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信访等工作的重要讲话内容列入各支部2024年度学习计划。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好、发展好的指示还有落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9日,组织乡公共服务办(文明实践)、公共服务办(社会服务)、各村党支部书记等15人专题学习《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提高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重要性的认识。截至2023年12月23日,全乡7个畲族村均按《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规定,将畲族文化的保护和宣传纳入村规民约,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予以修订发布。二是对接福鼎市教育局,完成佳阳民族学校畲歌畲语教师配备,畲歌畲语教师李美红已于2023年9月到佳阳民族学校任教。三是2023年以来,佳阳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佳阳文化站)先后开展二月二、公益非遗课堂、弼公民族文化暨畲族古老棋类教学等畲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活动共7场次,持续提升畲族文化传播力;投入11万余元完成双华文化馆改造提升;在市委宣传部的支持下完成双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改造提升。

  (3)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工作要求未做到令行禁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沟通市发改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原立项手续有关文件即《关于福鼎市佳阳蕉宕二级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鼎发改审批〔2014〕193号)办理失效程序,并对涉及相关海域使用证书(闽2017海不动产权第0000117号、第0000118号)办理作废。二是重新修订印发《佳阳畲族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佳政〔2024〕3号),推动落实在项目管理中对要素保障和前期谋划方面细化规范措施。

  (4)乡党委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4日召开党委会重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0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0次。二是制定印发《佳阳畲族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佳委〔2023〕72号),设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材料前置审核表,由乡党建工作办(宣传思想)经办人加强材料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三是针对4名中心组成员研讨交流材料抄袭网络事宜,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另外2名相关责任人已调离佳阳。

  2.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的问题

  (5)系统谋划畲乡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委托福建城乡规划设计院抓紧编制佳阳畲族乡“十四五”发展中期规划。二是佳阳畲族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完成初稿,待市级国土空间规划部门通过后,明确我乡相应指标后方可定稿。三是7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分为3种情况:上庵、龙头湾村属拆迁撤并村庄,不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集镇所在的佳阳村已纳入镇域统一规划;象洋、三丘田、安仁和蕉宕村的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并提交市规委会通过,待市政府批复后入库。

  (6)利用品牌优势推进产业振兴的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完成项目区安征迁工作。截至目前,在佳阳乡村两级的大力推动下,已全面完成202亩的土地安征迁工作,拨付补偿款共计925.54万元。二是加快中国贡眉之乡茶产业加工园区建设项目土地报批组卷进度。先后完成项目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公告、地灾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控制性详细规划、成片开发方案等土地报批前期准备工作,并已完成林业报批工作。三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国贡眉之乡茶产业加工园区项目已列入省重点项目(闽发改重综函〔2023〕286号),待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后可组卷上报,土地报批完成后即可动工建设。

  (7)推动生态振兴还有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乡环卫部门、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织佳阳、周山、蕉宕等村对随意倾倒的垃圾、乱堆乱放和违法搭建附属房开展集中整治2次。二是2023年11月13日,乡人大主席代表乡党委政府约谈宁德城投蓝海公司负责人,对海漂垃圾收集清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进行沟通,要求蓝海公司加强作业力量安排,对渔排、岸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清理,确保不留死角。三是由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结合半年度海漂清理考评,再次督促清理工作。四是组织沿海村加入海平清理群,做好常态化的监督工作,及时反馈辖区海漂垃圾情况。五是乡区域发展办(海洋渔业)结合海域使用金收集等,开展海上渔排环卫“门前三包”宣传工作2次,进一步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8)以移风易俗为抓手推进文化振兴的韧劲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占道开办道场且噪声扰民行为,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分别于2023年8月1日、8月10日,就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开展入户宣传。二是2024年1月26日,由乡公共服务办(文明实践)牵头,组织各村移风易俗网格员开展培训会,就《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丧事活动提倡文明治丧的通告》(鼎政〔2018〕27号)、《佳阳畲族乡移风易俗倡议书》进行专题学习。三是2023年以来,乡纪委监察组、公共服务办(文明实践)、综合执法大队等联合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和宣传教育9次,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牢移风易俗意识,提倡婚丧喜庆活动简办。四是由乡民宗干部入户2名佳阳籍散居道士,要求其严格按照市民宗局印发的《关于规范散居道士开展道场活动的意见》,规范开展道场活动。

  (9)村级集体经济作为组织振兴的基础比较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摸清底子。深入12个村登记村集体所有及村域范围内可利用的资产资源34处(其中闲置资产10处),并建立台账。二是分类施策。对于有资金有资源有产业的村,通过盘活资金、土地、房屋等闲置资源并对外招租,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如,周山村集体茶厂通过招租收入24.4万元,罗唇村渔排出租收入4万元,安仁村吉屿育苗厂、鼎鑫育苗厂、洪盛育苗室设施农业用地收入13万元。对于基础较差的村,通过投资共建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后洋、象洋、三丘田等3个村抱团投资柏洋核电营地项目每年预计收入16.2万元。三是深入开展“百千”行动。谋划优质村财项目,并争取上级补助,提升造血功能。如积极谋划安仁村冰库项目,加快茶叶加工及仓储厂房建设,建成后预计收入30万元。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村2个,20-50万元的村10个,已全部消灭20万元以下的村。

  3.关于“推进工作落实和破解难题的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

  (10)耕地非粮化和毁林开垦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度市林长办指出佳阳乡存在的38个问题图斑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福鼎市促进粮食生产健康发展十条措施》(鼎政办〔2023〕1号)的宣传力度,转变群众思想意识,自巡察反馈以来,耕地非粮化整改74.42亩。三是剩余821.88亩耕地非粮化整治任务中果茶面积占57%,我乡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按照市里规定下达任务逐年进行复耕,已完成市里下达的2023年50亩的整治任务。四是强化“林长制”,不定期组织护林员、综合执法大队等力量巡山,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少损失。结合冬春等时间节点,开展毁林、森林防火等集中宣传活动10余次,遏制群众毁林种茶、营造爱林护林氛围。五是实施种粮大户引育工程。龙头湾等村引进种粮大户12户,通过主动上门开展技术指导,帮助协商解决土地流转、耕地保护等问题,促进我乡群众粮食增产增收。

  (11)闲置土地资源未充分利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上报市高指同意,将集镇安置地(约30亩)地块作为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和沙埕互通及连接线项目安置地。

  (12)群众工作思路不够宽。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佳阳水库至种洋口路段500米已按照柏油路面双向两车道建设完成通车,正在筹备竣工验收。二是种洋口至集镇路段因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无法进行续建,福鼎市交通运输局对后续路段不再纳入“四好农村路”进行建设;三是我乡将种洋至佳阳段纳入市政道路,在后续的项目安排中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建设。

  4.关于“民生领域尚有短板”的问题

  (13)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接福建水投集团福鼎水务有限公司,涉及佳阳集镇管道改造事宜已形成会议纪要(鼎水务班子会〔2023〕9号),并由佳阳自来水厂牵头,对集镇管道进行改造,现已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二是针对通信信号问题,已与铁塔公司和移动公司取得沟通,通过免费开放楼顶的方式,在佳阳村综合服务中心顶层建设信号塔,电信通信基站已入驻,移动通信基站将于2024年陆续进驻到位。同时,将在象洋村加油站边建设基站1个。三是2023年福鼎市两会期间,通过人大议案和政协社情民意的方式,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呼吁,争取站点支持。四是乡党政综合办进行内部分工,由专人负责抖音、微信、12345平台等的管理,及时收集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短板弱项问题。自巡察反馈以来,共收集民生领域短板弱项问题12个,均已得到解决。

  (14)社会救助发展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乡公共服务办(社会服务)牵头,扎实做好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2023年救助对象目标值为574人,截至2023年12月,已完成人数588人,完成率102.44%;2023年低保人口目标值209人,截至2023年12月,已完成人数258人,完成率123.44%,社会救助发展成效取得明显进步。

  (15)养老服务设施建而未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7座农村幸福院进行全面梳理,对场所的设备配备及运转情况及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佳阳、佳山、安仁、双华、后洋、三丘田等6个幸福院已正常运营;周山村幸福院已完成装修,并于2024年2月投入使用。二是2座孝老食堂于2024年2月投入试运营。三是佳阳村等有关村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幸福院、孝老食堂的日常运营和服务,确保长期正常运转。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6)宣传文化阵地管理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乡党建工作办(宣传思想)牵头,对全乡12个行政村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更新,并对佳阳、周山、象洋等村存在破损、表述错误问题予以统一纠正。二是积极发挥“山哈梦”“鼎姐姐”等理论宣讲轻骑兵作用,联合联动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以演出、设点、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宣讲活动。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非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宣讲等活动30余场,周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累计开展红色文化宣讲活动12次。

  (17)保密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9日将保密制度纳入新修订的《福鼎市佳阳畲族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佳委〔2023〕75号)。在乡机关保密室配备了“三铁两器”,并指定专人进行每季度自查维护,同时,在涉密电脑、存放涉密文件的密码柜上张贴涉密标识。自巡察反馈以来,开展自查维护2次,发现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二是2023年9月27日组织党政综合办等相关科室开展保密培训,要求收文经办人将保密件与其他非涉密文件分开收文登记、保管,并由乡党政综合办主任每周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三是追责问责,由乡党政综合办、社会治理办(综治平安)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8)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乡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上乡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履职、分管科室、包村情况等分别谈自身存在廉政风险点,乡党委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要求,并纳入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述责述廉等工作,务求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二是建章立制。2023年12月29日印发《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通知》(佳委〔2023〕78号),于2024年1月5日印发《佳阳畲族乡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三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截至2024年2月26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个,制定防控措施8条,于2023年12月29日印发《佳阳畲族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佳阳畲族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修订)》和《佳阳畲族乡党委议事规则(修订)》,2024年1月23日重新修订《佳阳畲族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19)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廉洁制度纳入《福鼎市佳阳畲族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佳委〔2023〕75号),乡党委班子成员于2023年12月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分别开展廉政谈话,共计82人次。二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对未按规定开展2021-2022年廉政谈话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廉政谈话,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0)开展警示教育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6日,组织乡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粮食购销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二是2023年12月22日,组织召开“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会议,通报福鼎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某违纪违法案例以及2023年以来我乡3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2.关于“监督职责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21)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乡纪检干部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教育整顿学习、履职培训班、跟班学习、跟案锻炼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2023年以来,乡纪委书记被市纪委抽调到专案组,进行跟班学习、跟案锻炼2轮次。二是对2019年以来我乡问题线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查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2023年以来,我乡共立案3起3人,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22)监督检查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5日,乡纪委监察组联合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召开“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邀请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对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农村集体“三资”负责人、会代中心会计人员、各村包村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各村报账员等开展“三资”管理培训。二是由乡纪委监察组负责每月督促各村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三资”相关内容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和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应公开尽公开,并同步分享到各村小微权力监督群,让群众共同参与监督。三是2023年9月以来,乡纪委监察组联合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督促各村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台账3次,并备份到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由其进行审核把关。经审核把关,共发现问题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 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的问题

  (23)贯彻会议重传达轻部署。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乡已于2023年12月29日印发《佳阳畲族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修订)》和《佳阳畲族乡党委议事规则(修订)》,重新明确“一把手”率先垂范、带头领学,并研究贯彻意见,巡察反馈会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0次,都严格按有关要求执行。二是乡党政综合办分管领导共组织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5次,以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对会议记录经办人进行了更换,并要求党政综合办主任加强对新的经办人的业务培训,现该经办人已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24)项目验收重流程轻核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26日,由乡区域发展办(乡村建设)牵头,组织各村项目经办人,就《佳阳畲族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开展专题学习,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二是重新修订《佳阳畲族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佳政〔2024〕13号),在建设流程管理工程验收部分,对项目验收材料、参加人员及重点关注问题予以明确,切实强化项目验收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对巡察指出存在工程量虚高的6个项目进行复核,对超额支付合计89794.72元予以全部追回。四是由乡项目分管领导对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由罗唇村包村领导对时任及现任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佳阳村包村领导对时任村委会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三丘田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25)村庄绿化重建设轻管护。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佳阳畲族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佳政〔2024〕13号),在项目管理中对要素保障和前期谋划方面细化规范措施,提高项目谋划生成的科学性。二是采取政府采购形式,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村庄绿化养护重点部位(佳阳畲族乡集镇及象洋敬老院至后洋路口段绿化养护项目)进行日常养护。三是由乡区域发展办副主任负责村庄绿化管护项目的日常考核,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日常管护工作。

  4.关于“漠视群众利益的情况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26)长期拖欠工程款。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通过调取原始材料,走访时任村干部、咨询时任包村领导,了解掌握有关具体情况。二是包村干部及村书记于2023年8-12月期间先后4次约见相关工程承包人,要求其提供相关工程项目的佐证材料,按工程管理办法做好相关结算工作并申请验收。三是经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工程承包人核实发现:后门山道路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瑞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隔山岭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省大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未发现拖欠群众后门山道路、隔山岭道路2个项目工程款的问题;大佳坪公厕工程、中心村饮用水蓄水池项目2个项目因没有及时结算和验收,且时间久远,目前正在协调中。

  (27)落实惠民政策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村通过微信、朋友圈、LED等各种渠道发送、宣传资格认证消息,确保享受待遇人员及时参加生存认证。二是2023年11月3日,组织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资格认证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村级协理员及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三是针对高龄、长期卧床、残疾、人户分离等特殊群体,各村采取主动上门的方式进行认证,截至目前已完成90%,全市排名中上。另外,对于剩余外出务工等人员及时告知认证方法。

  5.关于“村级集体资源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8)资源收益未及时清收。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由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督促12个村对资产出租合同收缴明细台账进行完善。经排查,出租的16处资产中不合规的有11处,已要求各村将催收租金纳入日常工作,抓紧催缴。二是已完成4处资产出租应收租金的催缴,累计收回租金30.55万元。还有1份蕉宕与茶场的合同已走完司法程序,目前双方合同已解除。三是剩余6处资产因时间久远、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效益不佳等,未收租金合计39.80881万元。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起诉,2024年3月底前移送法院。

  (29)资产出租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督促各村进一步完善资产资源合同和协议收缴明细台账,并督促各村将催收租金纳入日常工作,每个月核对一次。二是2023年12月25日,组织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及报账员等开展“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帮助参训人员熟悉公开招投标程序。三是佳阳村已收回丁加坪茶厂剩余20万元租金。四是追责问责,由佳山、安仁2个村包村领导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三丘田、象洋2个村包村领导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由后洋、双华2个村包村领导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由龙头湾村包村领导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由佳阳村包村领导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6.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30)招投标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乡已于2024年1月2日发函给福建筑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暂停本乡范围内与该公司的业务合作,为期2年。二是由乡区域发展办(乡村建设)对国阳里自然村路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进行复核,认定其属于档案错误,并责令福建筑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新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筑裕〔2022〕招第FD018号)。三是2023年8月24日,由乡区域发展办(乡村建设)牵头,组织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纪委监察组、各村主干等,对《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等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对有关分管领导及包村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乡项目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佳山村包村领导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龙头湾包村领导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31)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政综合办分管领导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采购制度,并与采购经办人进行一对一谈话,要求其进一步熟知采购类别及相关规定,并按规定进行日常办公用品和设备采购管理,大宗采购按规定执行。目前,全乡办公用品由党政综合办按照主要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统一购买、保管,其中市政府采购网可购买的物品均按规定上网统一采购。二是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纳入《福鼎市佳阳畲族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佳委〔2023〕75号),规范采购管理。三是将财务管理制度纳入《福鼎市佳阳畲族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佳委〔2023〕75号),机关各项开支必须要有税务正式发票、经办人签名、分管领导证明、会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对时任3名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1名,与其他问题一同处理)或提醒谈话(2名,与其他问题一同处理);由乡党政综合办分管领导对时任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32)资产保管不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市佳鸿茶业有限公司特殊建构物征迁过程中遗失的加工设备开展调查,经核实,遗失的加工设备系原企业搬到新建厂区或以破铁出售,目前已全部追回遗失加工设备。二是2024年1月8日,乡办企业分管领导分别对福鼎市沙埕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福鼎市佳欣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加强对资产的保管,杜绝类似案件发生。三是2024年1月24日,走访并行文福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跟进佳阳水电站被盗案(警情号35098220220601000892)办理情况,2024年1月25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答复该案件仍在调查中。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2个资产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水电站分管领导对直接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33)以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会议议事决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9日制定《佳阳畲族乡党委议事规则(修订)》(佳委〔2023〕76号),并严格按党委议事规则执行,杜绝以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二是对会议记录经办人进行了更换,并加强对新的经办人的业务培训,现经办人已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3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9日修订《佳阳畲族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佳委〔2023〕77号),并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再学习,确保各班子成员熟悉决策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二是加强对会议记录经办人的业务培训,现经办人已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并能确保会议纪要同会议记录内容相符。三是2024年1月5日,组织乡财务室认真学习《佳阳畲族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佳委〔2023〕77号),督促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自巡察反馈会以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附有会议纪要,附件不全的均不予拨付。

  2.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35)乡党委抓党建意识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9日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不合格党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佳委〔2023〕64号),对全乡20个党支部集中开展不合格党员摸底排查工作,经摸排共有5名不合格党员,并一一落实结对帮扶措施。二是2023年12月19日召开全乡党建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全乡党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佳阳畲族乡2023年第四季度党建工作要点,并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好具体党建工作。三是夯实党建基础,深入挖掘、打造党建新亮点。高标准打造福鼎市“三茶统筹”学习实践基地(茶园党校)、佳阳海上渔排党支部、鼎平革命陈列馆等党建示范点,特别是福鼎市“三茶统筹”学习实践基地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揭牌,取得较好成效。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6)乡党委对基层党支部班子建设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党委会,免去佳阳村党支部副书记、后洋村党支部副书记党内职务,任命新后洋村党支部副书记,佳阳村党支部已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委。二是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村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进行全覆盖摸排,截至目前物色各村后备干部共26人。三是优化组织设置、强化组织功能。对于山区片党支部,由于发挥作用不足,于2023年12月22日予以撤销;成立福建省恒春源茶业有限公司党支部,补齐非公党建短板。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乡党委书记对有关村包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37)基层党建述职工作未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2日,组织乡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要求有关班子认真遵照执行。二是2024年1月10日,部署各党支部撰写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并筹备好述职会议有关前期工作,待市委抓党建述职会议召开后再行召开我乡会议。三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关于“党员教育松软”的问题

  (38)少数党员信仰宗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党支部于2023年11-12月期间分别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思想相关论述,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在全乡20个党支部中开展党员信仰宗教大排查,目前共排查出有2名党员信仰宗教,已建立相关花名册。三是对安仁村党员李先昊、夏宗桥进行帮助教育,转变思想,签订保证书,重温入党誓词,并限期一年整改。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乡党委书记对有关村包村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有关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9)个别党员偷渡出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9日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不合格党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佳委〔2023〕64号),对全乡党员出境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二是2024年1月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同意给予相关责任人停止党籍处分,相关责任人已于2024年1月19日回国。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员学习出国出境管理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帮助党员熟知审批程序及处置规定。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乡党委书记对有关村包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有关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40)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流动党员大排查,建立流动党员台账。经排查,目前我乡流动党员共41名。二是2023年12月18日,对罗唇村2位流动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限期改正组织处置。同时,以上2位同志已对原来村党支部书记代缴的党费进行了全额补缴。三是根据《福鼎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鼎委组〔2015〕14号)文件规定,确定罗唇村2名支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一对一帮扶,要求她们每季度向罗唇村党支部汇报生活和工作情况,督促她们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每月交纳党费。目前,以上2名党员均能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生活,并及时交纳党费。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乡党委书记对有关村包村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有关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1)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9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提升各党支部发展党员业务水平。二是2023年12月21日,对这2名发展党员进行提醒谈话,目前以上2名党员均已向所在党组织提交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并做归档。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工作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各项程序,完善发展党员材料。目前,共有5份发展党员材料已提交市委组织部审批。周山、三丘田村已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同意这2名发展党员按期转正。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2个村包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2个有关村包村领导分别对2个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42)部分党员未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佳山村、佳阳村、后洋村相关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核算,佳山村相关党员补缴2022年1-12月党费229.2元,佳阳村相关党员补缴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党费221.3元,后洋村相关党员补缴2023年1-7月党费79.1元。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全乡2023年党费重新进行测算,确保各党支部党费及时、足额收缴。三是2023年12月19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开展党费业务培训,提高各党支部党费业务水平。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有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乡党委书记对3个村包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佳山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佳阳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后洋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3)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不够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每年至少组织召开4期党员教育培训班。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于2023年11月23日举办全乡党员教育培训班,提升党员教育覆盖面。二是丰富载体,提升党员教育覆盖面。利用我乡周山鼎平革命陈列馆、福鼎市“三茶统筹”学习实践基地(茶园党校)等党员教育教学点,开展各种形式现场教学3次。三是分类施策。对于流动党员,通过线上发送学习资料等方式进行教育培训2次;对于年老体弱党员,采取送门上学等方式进行教育培训2次。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有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44)组织生活会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9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开展组织生活会业务培训,提高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规定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年12月29日,转发《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要求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以及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中开展互相批评,会后完成整改。三是各包村领导均参加所挂点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及时对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归档,由乡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过程进行全过程指导和把关。各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已按文件要求召开完毕,存档材料经审核把关已通知各村整改。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有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其中5个相关村包村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另外4个村包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还有2个村时任包村领导已调离佳阳。由佳山、罗唇、安仁3个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三丘田、周山、象洋3个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由后洋、蕉宕、上庵、双华4个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由龙头湾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由佳阳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包村领导、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党建方面问题均与其他问题合并问责)。

  (45)党内政治生活材料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主体责任,2023年12月19日,乡党委书记对20个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中提醒谈话,明确各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党内政治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按规章制度办事、做表率。二是乡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2日抽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并要求限期整改,以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截至目前,共整理出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缺失等问题54个,均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有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其中5个村包村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另外4个村包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还有2个村时任包村领导已调离佳阳。由佳山、罗唇、安仁3个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三丘田、周山、象洋3个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由后洋、蕉宕、上庵、双华4个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由龙头湾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由佳阳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包村领导、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党建方面问题均与其他问题合并问责)。

  (46)“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8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召开“三会一课”业务培训,提高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周山、安仁、罗唇、龙头湾等4个党支部于2023年11-12月期间分别组织支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三是乡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2日抽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有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其中3个村包村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乡党委书记对另外1个村包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罗唇、安仁2个村包村领导分别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周山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由龙头湾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包村领导、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党建方面问题均与其他问题合并问责)。

  (47)主题党日不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9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开展主题党日业务培训,提高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主题党日业务水平。二是乡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指导各党支部制定主题党日计划,下发主题党日内业模板,并督促各党支部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三是乡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2日抽查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分别对有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由乡党委书记对其中2个村包村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乡党委书记对另外1个村包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周山、三丘田2个村包村领导分别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由罗唇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龙头湾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包村领导、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党建方面问题均与其他问题合并问责)。

  5.关于“村务监督体系运行不够有效”的问题

  (48)“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党建工作培训,于2023年12月19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要求,增强民主议事意识。二是2023年12月25日,组织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及报账员等开展“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增强有关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各村委会严格按照《福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集体事务均在党员大会上审议、通报,并在小微权力平台上公布。同时,各村委会的所有工程项目费用支出,均能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提交给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确保工程项目支出合法、合规、合理。

  (49)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督的制度不够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8日,佳阳村组织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7人对《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学习,并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找准职责定位,严格落实列席村“两委”会议的要求。二是要求各村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督的制度,巡察反馈会以来,12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均有列席各村村“两委”会议。

  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50)执法队伍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以来,共参加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及市消安委办公室等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6次,有效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将45周岁以下在编在职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行政执法资格取得情况纳入202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对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并运用于我乡综合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予以加分。今后,将在每年度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纳入该项指标。由于省司法厅2023年没有组织执法考试,故2023年以来,我乡没有在编在职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51)机关考勤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考勤制度纳入《福鼎市佳阳畲族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佳委〔2023〕75号)。巡察反馈会以来,多次在全乡干部大会重申考勤纪律,明确考勤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和绩效考评相挂钩,形成传导压力。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归档日常请假、外出报备等相关材料,不定期组织乡纪委监察组、党政综合办开展效能督查,并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已通报考勤情况4次,对迟到、缺卡较多的1名职工由乡纪委书记和效能办分管领导对他们进行约谈,并在全乡范围进行通报,明确其当年度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三是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1名职工进行劝退,现已离职;由乡纪委书记和效能办分管领导对迟到、缺卡较多的2名干部职工进行约谈,并在全乡范围进行通报,明确其当年度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2)虚假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16日,组织开展2023年度佳阳畲族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佳阳畲族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开展专题学习。二是研究制定《佳阳畲族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佳委〔2023〕72号),明确“党委书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要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分管领域及工作实际,对应学专题及时收集,主动向党建工作办(宣传思想)申请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学习安排或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三是将考勤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纳入《福鼎市佳阳畲族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佳委〔2023〕75号)进行修订。由乡党政综合办分管领导与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有关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四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对有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乡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对有关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53)整改措施打折扣。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3年12月5日成立往来款和租金收缴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罗唇村违规发放的津补贴5.42万元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已确定涉及清退人员名单,其中1个人员已退回资金2000元,其余人因已离职等原因,罗唇村委会已书面通知其清退。二是2023年12月25日,组织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及报账员等开展“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增强有关人员合理合规发放津补贴意识。三是2023年12月19日,组织乡党政班子成员等开展《佳阳畲族乡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学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四是2023年11月21日,组织召开佳阳畲族乡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并严格按照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三带头三亲自”,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并汇报分管领域与挂点村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由党委书记进行总结部署。五是追责问责,由乡党委书记对有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罗唇村包村领导对时任和现任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乡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对有关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54)推进共性问题整改不够自觉。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3年11月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他应收款和国有资产应收租金进行全面梳理,2023年12月5日成立往来款和租金收缴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45笔款项进行清理,分门别类,由各自分管对应进行追缴,每月汇总。目前,其他应收款和国有资产应收租金已全面梳理完成,已清理其他应收款819.80364万元,其余未清理其他应收款172.11636万元正在对接法律顾问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二是经财政所和财务室查账核对及多方举证,涉及佳阳茶场、天湖山茶场未收租金29万元事宜已补齐相关材料,并上报党委会审议后收回;蕉宕石垅头虾塘15万元租金,正在对接法律顾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现已发律师函。三是自巡察反馈会以来,财务人员规范往来款项财务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往来款项,建立往来款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清理,切实降低财务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未再出现其他应收款未清理、国有资产应收租金未收回的问题。四是将财务管理和财产清查制度纳入《福鼎市佳阳畲族乡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佳委〔2023〕75号),强化制度约束,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切实保障政府收支合理稳定运行。

  (55)整改监督责任不够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指出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的15项问题,由三丘田、周山、象洋3个村包村领导分别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由后洋、蕉宕、上庵、双华4个村包村领导分别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由佳阳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二是由乡纪委监察组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协助乡党委及时督促整改,常态化协助乡党委开展催收到期应收未收租金、挂账债务清理工作。

  (56)内业资料未归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研究制定《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佳委〔2023〕70号),积极推动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并阶段性做好内业档案归档。二是强化档案管理,要求各分管领导督促有关经办人做好内页归档,党政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档案。目前,本轮巡察整改内页材料已基本收集完毕。

  2.关于“审计整改不研究不推进”的问题

  (57)审计整改不研究不推进。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结合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合并研究整改措施,目前已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审计组。二是2023年12月5日,成立往来款和租金收缴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应收款的档案进行数据整理与核实,制定催收还款通知书给相关村,用于债款催收。同时,不定期下村督促相关债权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催收整改计划,明确债务人。截至目前,共下村督促6次,召开工作推进会5次。2021年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后洋等3个村应收款共32笔159.43万元。截至目前,已清理27笔120.304万元;因债务人家庭困难,经沟通,签订为期三年的还款协议的共1笔1.5万元;因历史遗留问题、时间久远等原因正在考证中的共4笔37.626万元。三是由佳山、罗唇、安仁3个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三丘田、周山、象洋3个村包村领导对村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由后洋、蕉宕、上庵、双华4个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由佳阳村包村领导对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关于“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敷衍应付”的问题

  (58)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5日,组织乡区域发展办(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及报账员等开展“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帮助有关工作人员掌握合同相关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天湖山茶场等5份合同均已签订补充协议(其中3份合计收回集体资源0.27亩、收回租金25.45万元),剩余1份蕉宕与茶场的合同已走完司法程序,现合同已解除。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问题26:长期拖欠村民工程款。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经查阅相关资料,走访时任村主干及村民本人核实发现,大佳坪公厕工程、中心村饮用水蓄水池项目2个项目确实由该村民负责施工。大佳坪公厕工程已支付工程预领款2.5万元,剩余2万元未在周山村委会户头挂账,未能及时结算和验收,且时间久远,无法确认最终工程款。中心村饮用水蓄水池项目,经查阅经管站银行流水、村内存档材料,均无其相关材料,且时间久远,难以核实。同时,经过多次走访协商,村民本人均无法提供上述2个项目的出账材料。

  下一步整改措施:邀请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对该村民所提出的2个项目进行工程量测算,测算后报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给予结算。

  整改时限:2024年5月底

  2.问题28:资源收益未及时清收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剩余39.80881万元租金涉及4个村6个项目,主要原因是受近年来经济形势下行,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租金压力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乡往来款和租金收缴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6个项目的租金上交迟缓进行分类施策。对确实经营困难的,与企业商讨分期上缴或者缓交,具体方案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对经营情况尚可的企业,对接法律顾问,指导有关村走法律途径,依法依规处置。

  整改时限:2024年5月

  3.问题53:整改措施打折扣。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对罗唇村违规发放的津补贴5.42万元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已确定涉及清退人员名单,其中1个人员已退回资金2000元,其余人员因已离职等原因,罗唇村委会已书面通知其清退。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跟踪催缴应退款项;二是加强对村“两委”的培训,规范经费支出;三是加强对村账的审核和监管,杜绝发生类似事件。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4.问题54:推进共性问题整改不够自觉。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应收款未清理方面,因涉及的款项是分乡以来累积而来,时间久远,相关经办人已调离岗位多年,个人借款、工程预付款等的情况核实困难,导致进展缓慢;二是未收租金为蕉宕虾塘15万元,经多次沟通协调无果,目前已发律师函,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待聘请的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后,立即对年代久远的应收款进行清理,对于近年来的应收款提交党委会研究后再进行清理。二是通过法律途径,对蕉宕虾塘15万元进行催缴。

  整改时限:2024年6月

  5.问题57:审计整改不研究不推动。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由于时间久远,部分资料已难以查证,给债权清理工作带来困难。二是新农保及新农合垫付款应收款,因涉及欠款人数多,需要沟通众多人员,并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追溯难度大。三是部分债务人存在抵触情绪,不愿配合整改工作。四是部分工程款因暂领白条等方式未与项目业主结算,从而形成债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于年代久远的债权档案,尽量收集整理并建立专门档案。二是对垫付名单进行整理,对欠款村民逐步催款。三是根据债务人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还款计划,定期跟进债务人还款情况。四是对于拒不偿还的债务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五是强化对各村的实地指导,后续将继续跟进督促各村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和核销对应的应收款项。

  整改时限:2024年6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579288,通信地址:福鼎市佳阳畲族乡兴阳路39号,电子邮箱:fdsjyx@163.com。

  中共佳阳畲族乡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