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宁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精神,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长制”,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河流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充实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乡级河长
詹华寿 乡党委书记
雷达雨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乡级河长负责领导全乡河湖长制工作
二、乡级副河长
张宁弟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蓝春景 乡四级调研员
林高云 乡党委统战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杨勤勤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三级主任科员
丁 鹏 乡党委宣传委员、政府副乡长
黄金銮 乡党委组织委员
王 华 乡党委三级主任科员、政府副乡长
林燕如 乡政府副乡长
兰苏芬 乡政府副乡长
王 晟 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 健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乡级副河长协助领导全乡河湖长制工作,负责领导辖区流域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乡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 谢加谷 乡区域发展办公室水利主岗
副主任:钟厚川 乡社会治理办主任、应急管理主岗、道路安全主岗、四级主任科员
林永起 乡区域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主岗
成 员:林 鸣 乡党政综合办主任、妇联主席
尹正桥 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社会治理办人居环境主岗、区域发展办乡村建设主岗
刘经根 乡区域发展办公室海洋渔业主岗
林栋基 佳阳财政所所长
陈 华 佳阳自然资源所所长
乡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设在乡区域发展办公室(水利站),负责河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中共佳阳畲族乡委员会 佳阳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