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6-3000-2024-00008
  • 发文字号: 鼎建综〔2024〕45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2024-03-01
  • 标    题: 福鼎市住建局关于修订完善《福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住建局关于修订完善《福鼎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鼎建综〔2024〕45号
来源:福鼎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09:06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指导和规范我市住建系统台风洪涝汛情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台防汛防涝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修订完善了《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的效率,增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嫌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提高应对防汛防台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全生产,根据省住建厅、宁德市住建局、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配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指导和规范市住建系统做好洪水、台风以及城市涝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部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防洪防台防涝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而制定本方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洪水、台风、内涝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建筑工地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福鼎市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市住建系统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2.1.1指挥小组组成

  组长:蓝加庆;

  副组长:江晓鸣(常务副组长)、王日贵、叶健、王志接、孙邦均、郑毓秀、叶森;

  成员:局安办、办公室、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建筑业股、工程建设管理股、城市建设股、园林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市政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指挥小组成员未在福鼎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股室主持工作同志担任;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所在股室工作人员组成。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指挥小组职责

  (1)负责我市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管理工作,完成福鼎市政府、宁德市住建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拟定我市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有关技术性文件,指导全市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接收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信息,及时掌握我市住建系统的台风洪涝灾情及防洪防台防涝、抢险救灾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指导我市住建系统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

  2.2.2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1)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同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的联络。

  (2)及时传达和执行指挥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3)汇总我市住建系统台风洪涝灾情信息及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情况,草拟上报材料,牵头起草我市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有关技术性文件,对我市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出技术性建议。

  2.2.3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1)安办。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灾情以及因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住建系统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2)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了解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的最新信息,负责后勤保障,负责联络指挥小组成员参加指挥小组会议;根据指挥小组的安排,协调各股室的应急工作;审查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信息报送稿件,汇总、编发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情况简报;协助做好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

  (3)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股。组织勘察、设计技术力量参与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勘察设计技术指导和支援工作。

  (4)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指导房开企业开展房屋建筑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核实上报房开企业灾情数据统计和灾情信息。

  (5)物业管理股。督促物业企业全面检查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低洼部位,重点检查出入口防倒灌设施配备情况,备好沙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进水遭淹;组织技术力量参与城市危房排查,配合开展应急加固、修复维护等工作;负责核实地方上报的灾区城镇危房灾情信息。

  (6)住房保障管理股。负责核实上报保障房灾情数据统计和灾情信息。

  (7)建筑业股。指导建筑管理行业组织施工力量开展房屋建筑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对灾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持或支援;负责核实上报灾区建筑管理系统灾情数据统计和灾情信息。

  (8)工程建设管理股。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9)城市建设股。协调市政基础设施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核实上报市政基础设施灾情数据统计和灾情信息。

  (10)园林建设股。指导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核实灾区城市园林绿化等灾情信息。

  (11)村镇建设股。综合协调灾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农房灾后重建工作;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村镇建设力量对灾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12)市政投资公司。组织力量做好公司项目的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3.1.1工作机构。指挥小组要落实职责,分解到人,强化监督检查。局所属各股室、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加强对各部位、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落实抢险队伍和应急预案。

  3.1.2预案编制。编制符合本股室单位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3.1.3隐患排查。根据本市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发生特点,在每年汛期来临前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建筑工地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排除,重点检查环节和重要工作措施参见《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洪防台防涝重点检查环节及灾后恢复工作参考措施》。

  3.2预警信息

  3.2.1信息来源。指挥小组应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工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以便快速做出应对反应。

  3.2.2响应级别。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四、响应工作

  4.1响应原则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市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根据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分区域分级响应,根据本区域受洪水、内涝和台风威胁最严重地区的响应级别做好防汛防台风部署工作。

  4.2防汛防台风响应

  4.2.1 Ⅳ级响应

  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防汛防台风Ⅳ级响应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Ⅲ预警(黄色),且暴雨可能对我市造成灾害。

  (2)可能出现2~5年一遇(洪水频率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一般洪水。桐山溪山前河段水位遥测站水位达7.00~7.36米,且市域各流域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

  (3)市域各流域堤防或水库出现险情隐患。

  (4)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Ⅳ级预警(蓝色)。预计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将登陆或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将出现8级以上阵风。

  4.2.1.2应急响应行动

  在接到上级部门发出的防汛防台风紧急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对辖区内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抢险所需的救灾设备、物资、人员,一有险情,随调随到;及时向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实行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亲自带班,防汛防台风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

  4.2.2  Ⅲ级响应

  4.2.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防汛防台风Ⅲ级响应

  (1)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Ⅱ级(橙色),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大灾害。

  (2)可能出现5~20年一遇中等洪水,桐山溪山前河段水位遥测站水位达7.36~8.09米,市域内除城区外,其他发洪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3)市域各流域堤防或水库出现较大险情隐患。

  (4)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Ⅲ级预警(黄色),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10级以上阵风。

  4.2.2.2应急响应行动

  在市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结合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防汛防台风紧急通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对辖区内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我市住建系统受灾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实行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亲自带班,防汛防台风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

  4.2.3 级响应

  4.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防汛防台风Ⅱ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警报Ⅰ级(红色),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严重灾害。

  (2)可能出现20~50年一遇大洪水,桐山溪山前河段水位遥测站水位达8.09~8.82米,且市域各发洪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3)市域各流域堤防或水库出现险情,或流域重要堤段发生决口;城区、集镇区域发生内涝。

  (4)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Ⅱ级预警(橙色),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强热带风暴及以上)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12级以上阵风。

  4.2.3.2应急响应行动

  在市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结合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防汛防台风紧急通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对辖区内住建系统防洪防台防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我市住建系统受灾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实行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亲自带班,防汛防台风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

  4.2.4 Ⅰ级响应

  4.2.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防洪防台防涝Ⅰ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警报Ⅰ级(红色),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特别严重灾害。

  (2)可能出现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桐山溪山前河段水位遥测站水位达8.82米及以上,市域各发洪地区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

  (3)市域各流域堤防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水库出现垮坝;或城区、集镇区域发生严重内涝。

  (4)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Ⅰ级预警(红色)。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强台风及以上)将严重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14级以上阵风。

  4.2.4.2应急响应行动

  在市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结合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防汛防台风紧急通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对辖区内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我市住建系统受灾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实行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亲自带班,防汛防台风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

  4.3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根据省防指的通知视情调整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根据省防指的通知视情宣布终止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

  4.4灾后处置

  (1)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至警戒水位以下或者城市严重内涝点排除后,应迅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灾后重建工作上来,立即制定我市住建系统恢复重建方案;

  (2)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设施,恢复房屋建筑、建筑工地的正常使用、生产及运营;

  (3)尽快核实我市住建系统伤亡人数与受损情况,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保障措施

  5.1应急队伍保障。加强我市住建系统应急抢险与救灾队伍建设,依托现有的设计、施工、监理、检修、检测、物业管理企业等力量,组建应急专业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台风洪涝等灾害发生时应急队伍能及时到位。

  5.2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动态数据库,明确本单位储备抢险物资、器材、设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建立相应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应急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配。

  5.3通信与信息保障。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传递无阻。加强与通信运营部门的联系,出现公用通信网中断或堵塞时,及时通知通信部门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无线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防台风通讯和现场指挥提供保障。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明确参与人员的通信方式、联系方式;建立和完善防汛防台风等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5.4应急技术保障。应开展应急抢险、应急装备技术、危险源监测、应急评估等技术的研究。

  5.5其他保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确保社会动员、医疗卫生、民政救援物资资金、交通运输、治安、新闻宣传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6.1宣传教育。开展防洪防台防涝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6.2培训。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对住建系统内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应急常规性培训,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3演练。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增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和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抄送:福鼎市安办,存档。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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