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6-3000-2022-00022
  • 发文字号: 鼎建综〔2022〕300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2022-08-18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鼎建综〔2022〕300号
发布时间:2022-08-30 10:32

  局属各股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鼎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鼎审改办〔2018〕1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 1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阳光、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能,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法[2016]3号)和福鼎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鼎审改办〔2018〕16号)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

  三、组织机构

  (一)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措施能够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机制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名单如下:组 长:蓝加庆局长,常务副组长:王志接副局长,副组长:王念明副局长、江晓鸣总工程师、孙邦均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郑毓秀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成员:局属相关股室负责人。

  (二)“工作专班”根据局工作权责下设:协调办公室、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小组、建筑科学技术监管小组、房地产市场监管小组、建筑市场监管小组、物业监管小组、住房保障监管小组七个工作小组。

  1.协调办公室:依托在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主任张晓营,联络员林江雯,责任领导王志接副局长。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统筹协调以及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系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对接工作。

  2.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小组:依托在局工程建设管理股,组长周伏敬,责任领导江晓鸣总工程师。负责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及检测机构等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3.建筑科学技术监管小组:依托在局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股,组长郑景盛,责任领导郑毓秀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特殊工程消防、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等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4.房地产市场监管小组:依托在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组长叶希,责任领导王志接副局长。负责房地产市场、存量房交易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5.建筑市场监管小组:依托在市住建局建筑业股,组长朱千州,责任领导江晓鸣总工程师。负责建筑市场行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等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6.物业监管小组:依托在局物业管理股,组长陈銮,责任领导王志接副局长。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活动等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7.住房保障监管小组:依托在局住房保障管理股,组长陈书阔,责任领导杨友群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三、实施时间

  2022年度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间定为2022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期间实施。

  四、随机抽查内容

  根据《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充实“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两库一清单”的通知》(鼎建综〔2022〕276号)公布的随机抽查“两库一清单”内容,抽查事项共19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43名执法检查人员,且每次抽取的随机抽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五、检查方式

  采取网络系统监查、查阅内业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六、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对于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原则上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率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公正、合理,即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不超过两次。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违法风险等级高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七、检查工作流程

  1、随机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通过摇号从“两库”名录中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抽取过程记录存档(含书面和电子记录)备查,原则上抽取产生的被检查企业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未经批准不能更换。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市场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2、实施检查。检查小组应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企业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提示准备相关资料。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可视情采取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检查完成后,被检查企业需在《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盖章确认。被抽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记录表上签字说明。执法检查人员汇总检查情况,讨论确认相关检查结论后记录在检查表上,并由检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3.结果处理。执法检查人员应配合协调办公室联络员在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将《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录入。对情节轻微,检查人员能当场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对象当场整改到位的,或公开易引起公众误解,给检查对象带来较大困扰的,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不予公开。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按照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鼎建综〔2022〕243号)文件规定执行,加强股室间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作用,切实维护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

      2、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持续推行“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切实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定监管职责。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系统的综合运用,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3、严格检查纪律。对被抽查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抽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格“对标监管”、“一次到位”。不得索取或收受抽查对象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要按照《福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 -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鼎市监信[2022] 24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完成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年度任务。

  附件:1.2022年度下半年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 18

  抄送:存档。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818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度下半年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次数

抽查时间

抽查方式

1

工程监理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程监理

企业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小组

1.检查工程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2.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2

8月20日至12月20日

档案调阅、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2

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建筑业企业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小组

1.检查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各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3.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5

8月20日至12月20日

档案调阅、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3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

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小组

检查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其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2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4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的监督检查

市建筑施工企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小组

检查有关企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并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2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小组

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5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各方主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小组

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5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7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小组

检查质量检测机构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对涉嫌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2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8

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小组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5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9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房地产中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小组

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及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对涉嫌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调查。

5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10

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小组

检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的“专用账户”的开设、交易资金支付等情况,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2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

11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的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和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生产企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科学技术监管小组

检查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墙体革新情况、重大建筑节能及新型墙体材料应现查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动态核查等。用项目实施的规定,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并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2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等。

12

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管理

预拌混凝土企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科学技术监管小组

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5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

13

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监管小组

检查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者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5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

14

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物业监管小组

1. 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手续是否健全             2.物业服务企业收支公示及经营状况;

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公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            5.综合管理与服务情况;

6.业主及使用人满意程度;

7.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

5

8月20日至12月20日

现场检查书面件、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进行动态核查。

  附件2: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

  编号:鼎建查2022-(   )-(   )

抽查时间

年   月   日

抽查地点

 

抽查对象

企业(或个人)名称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抽查依据及事项

 

抽查过程

 

抽查结果及处理决定

 

抽查执行股室及人员

执行股室:                    抽查人员签名:

抽查对象

(企业盖章):                 法人(负责人)签名:

抽查方式

 

公示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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