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6-1200-2021-00012
  • 发文字号: 鼎建综〔2021〕226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2021-09-28
  •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鼎建综〔2021〕226号
来源:福鼎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10-09 15:48
 福鼎市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物业服务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物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消防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有效。执行对消控和监控设备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岗位的值班、巡逻,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全面排查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联合业委会、街道社区及时排除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氛围。

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内容,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做好防火、防盗宣传,加大消防安全知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醒业主节假日期间注意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燃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做好各项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电动汽车充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现象,是否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并停放在门厅大堂、楼栋内,告知业主不得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不了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结合业委会、社区、街道和相关部门力量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防止发生电动车、电动汽车充电自燃等火灾事故。加强对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监管,实施统一集中管理,停放充电场所要配齐相关消防设施设备,强化落实专人专班值守或定时巡查。已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检查是否有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未设置的推动更新改造工作,有条件的尚未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的小区加快推动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二)消防通道标识管理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继续落实消防通道标识划线和管理工作,对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开展标识划线工作,做好因车辆碾压破坏和年久腐蚀的消防通道划线、标名等修复工作,确保标识清晰。开展排查消防车道障碍物,做好消防通道障碍清理工作,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三)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做好安全提醒和相关防范工作,国庆期间禁止在住宅小区燃放烟花爆竹。对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进行事前告知和劝导,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不了的及时视频取证并上报当地街道、社区和公安部门。

(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集中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力、电气设施及其他配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重点对三类区域电力、电气设施开展检查:一是人流密集区,特别是儿童活动密集区,如小区喷水池、游泳池、景观池、小广场等用电线路和设施,必须严格按照用电技术标准配置执行;二是事故多发区,如电动车充电场所,特别是建筑首层门厅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场所,要集中清理整治,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降低事故隐患;三是隐患潜伏区,如室外路灯、电动门、充电桩、快递设施等。对排查中发现隐患做好提醒告知工作并及时整改到位。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8日

 

 

 

 

 

 

 

 

                                                                

抄送:存档。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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