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鼎市文体新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9 16:08

福鼎市文体新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福鼎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福鼎市文体新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八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1120121231。本报告将在福鼎市政府网公布,并报送福鼎市档案馆、福鼎市图书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鼎市文体新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鼎市政府大院内,邮编:355200,电话:05937853461,电子邮箱:10382188@qq.com)。
  201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局务会议常抓常议,并通报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性工作体系。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有效。制定《目录》、《指南》报送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存档。认真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等相关单位请教,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加大工作的协调推动力度。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档案馆、图书馆协调解决。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重点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掌握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操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局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墙报、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扩大全社会对施行《条例》的知晓率与认知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二、及时、准确、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21231,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05条,涉及艺术创作、群众文化、新闻出版、文化市场、文物保护、文化交流、安全生产、政风行风等工作。每月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并同步上传至福鼎市政府网
本年度继续在对外窗口、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市图书馆专门开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全年没有受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申请。
   2012年,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3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继续推行全年无假日的信息公开、咨询、查询等免费服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福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0一三年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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