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21-2500-2017-00001
  • 发文字号: 鼎商务〔2017〕16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2017-04-26
  • 标    题: 福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鼎商务〔2017〕16号
来源:福鼎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7-04-26 00:00

各商贸企业:

经研究,现将《福鼎市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鼎市商务局

                                                               2017年4月26日

 

福鼎市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7年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闽安委[2017]4号)、宁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宁商务建设[2017]67号)和《福鼎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鼎委办[2017]21号)的通知,结合我市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准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商贸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章违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商贸行业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商贸行业企业责任人,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商贸行业领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为厦门会议和十九大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排查整治范围

坚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当地政府明确的商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监管范围开展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把监管范围内的拍卖、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等特殊流通行业作为重点,突出大型商场超市、成品油加油站、餐饮住宿场所(星级饭店除外)等重要场所,盯紧商贸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重要目标,全面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牌查大整治。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突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盯紧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目标、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查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一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在小、解决早”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抓好商贸行业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等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商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投入,落实汛期、高温天气、台风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检查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牌查大整治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本辖区各相关商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本辖区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治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找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动员本辖区有关商贸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 6月1日至7月31日)。以查缺补漏、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短板。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查检查,层层组织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本行业领域企业,要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出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碴”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 8月1日至8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本辖区各相关商贸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相关商贸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第四阶段( 9月1日至9月30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厦门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要加强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排除管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厦门会议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做好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保障2017年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与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反映沟通,做好联合整治。加强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检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落实到位。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有关商贸企业落实整改。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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