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9-0800-2018-00169
  • 发文字号: 鼎水审批〔2018〕35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18-05-29
  • 标    题: 福鼎市水利局关于《福鼎市双岳溪流域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的审查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水利局关于《福鼎市双岳溪流域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的审查意见
鼎水审批〔2018〕35号
发布时间:2018-05-29 00:00

福鼎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要求组织审查《福鼎市双岳溪流域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悉。911日我局在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福鼎市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福鼎市工业园区、前岐镇政府、福鼎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及特邀专家,并组成专家组,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规划报告》的介绍。与会专家、代表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讨论,要求编制单位在会后根据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会后,编制单位提交了修编后的《规划报告》,经专家组再次审阅,认为报告报批稿总体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了规划阶段要求。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规划必要性

双岳溪主流发源于浙江省苍南县五凤南山头,在前岐镇黄仁村

入境,流经双溪口、桥亭、牛头溪、双岳、至双岳垦区挡潮排涝闸注入沙埕港,大屿东河口以上流域面积99km2,主河道长31.4km,。随着福鼎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双岳溪岸线利用的要求越来越高,沿河开发活动和临水建筑物日益增多。长期以来由于河流岸线范围不明,功能界定不清,管理缺乏依据,不利于岸线的保护和合理开发。也给行政许可和审批带来一定的难度。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水规计[2016]21号)》关于做好河道岸线规划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河道岸线管理范围、责任和权限,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环境,为岸线利用保护和涉水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对双岳溪流域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进行统一规划,促进岸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十分必要。

二、规划目的、范围和标准、水平年

1、规划目的:通过合理的规划、科学的布局,为今后河道依法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本次岸线规划从防洪安全要求、河势稳定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出发,划定河道防洪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

2、规划范围:双岳溪干流(牛头溪水库二级坝至下游新大屿东水闸段)河道长3.96km,规划河道管理范围线总长7.83km;索溪支流规划河道长2.0km,规划河道管理范围线总长3.63km

3、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4、规划标准:双岳溪流域采用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大岳村段右岸防洪堤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

三、水文水利计算

基本同意主要控制断面设计洪水、水面线的计算方法成果。

四、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

1、防洪岸线拟定的原则基本合适,应顺应天然河势,满足行洪安全与生态修复需要,宜宽则宽。按照优先保障防洪安全的原则,结合《福鼎市双岳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河道岸线。

2、原则同意《规划报告》拟定的防洪岸线方案。本次规划划定的防洪岸线,为满足河道行洪安全的最小控制线。工程项目建设应按照河道岸线功能区划规定,遵循不侵占最小河宽的原则,不得在防洪岸线临水侧从事与水利设施无关的项目建设活动。岸线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对工程项目建设范围超出规划岸线的应当报上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3、原则同意《规划报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的要求,以双岳溪、索溪划定的防洪岸线为基线向两岸各外移15m作为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在该规划蓝线范围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

五、其他

1、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后,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的要求,本规划应经福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由当地人民政府向社会行文公告并埋设界桩。

2、为提高城市防御洪水标准,科学实施堤防工程建设,应尽快对防洪岸线以内现状违章违规占用河道的设施进行分期拆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3、为保证河道防洪安全,满足防洪设施建设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部门应加强河道日常监督管理及经费保障。

 

附:专家组评审意见

 

 

 

 

 

 

福鼎市水利局  

                                                               2018年05月29日 


抄送:存档。


附件1

福鼎市双岳溪流域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

评审意见

 

2016911,福鼎市水利局在福鼎市组织召开《福鼎市双岳溪流域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报告》)技术评审会。参加评审会的有福鼎市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福鼎市工业园区、前岐镇政府、福鼎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19人。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专家和代表会前查勘了工程项目现场,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9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等文件的要求,专家组经质询、讨论,认为《规划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的评审要求,经修改后予以通过。现将技术评审意见分述如下: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1、《规划报告》介绍的项目区情况基本符合实情。本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位于福鼎双岳溪干流及支流,共治理三条河流,总长12.5km,分别为双岳溪(牛头溪水库二级坝至下游新大屿东水闸段)、长8.5 km,支流小岳溪、长2.0 km,支流索溪、长2.0km。补充《双岳溪项目区防洪排涝规划报告》和《双岳溪下游上段防洪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成果及说明,结合本次规划进行岸线优化设计。

2、补充论述双岳工业园区基本情况及在福鼎市总体规划中的功能定位,大岳村拦水坝、双岳大道桥等工程特性。

二、规划目的、依据、范围

1、基本同意规划目的、依据、范围;建议现状基准年采用2015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范围双岳溪干流(牛头溪水库二级坝至下游新大屿东水闸段)河道长3.96km,规划河道管理范围线总长7.83km;索溪支流规划河道长2.0km,规划河道管理范围线总长3.63km,建议小岳溪支流待双岳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后统一规划。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计,补充10年一遇设计标准进行复核。

三、设计洪水及水面线计算

1、基本同意洪水计算方法,采用推理公式法可行,复核前岐、城关及德功亭雨量站24小时暴雨量,复核洪水计算成果。

2、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原则,应补充复核水面线推求起调水位过程及水闸调度原则,复核2年一遇水面线成果表,补充说明糙率取值方法及各水文断面描述。索溪支流大部分河段已建护岸,建议按砂土质渠底砌石渠墙计算综合糙率;双岳溪主流河道糙率建议分段选取。

四、岸线规划

1、基本同意河道岸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生态保护蓝线划定的原则,应结合工业园区防洪排涝工程、双岳溪下游上段防洪堤工程拟定岸线,适当对岸线进行调整。同意生态治理方案中的江心洲湿地方案设计。

2、原则同意已建堤防河段岸线按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的外缘线划定;无堤防的河道采用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作为岸线,已规划堤防以规划管理范围外缘线划定为岸线。大岳溪、索溪等支流以河道管理范围线外延15m作为河岸生态保护蓝线。

五、岸线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原则同意岸线、蓝线实施保障措施,建议充分征求政府、群众意见,提高其可操作性。补充岸线、蓝线报批程序叙述及实施岸线、蓝线工程投资估算。

六、结论和建议

基本同意岸线和蓝线规划结论和建议,应按河流、桩号、建筑物由下游至上游确定岸线、蓝线,复核岸线规划成果表中河道宽度,完善相关图件。并对专家意见作出修改反馈,报专家组长复审通过后上报主管部分审批。

 

双岳溪流域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评审专家组

201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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