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28-3000-2023-00006
  • 发文字号: 鼎市监食生〔2023〕22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3-30
  • 标    题: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鼎市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鼎市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鼎市监食生〔2023〕22号
来源: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30 17:10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市质量计量检测所:

  根据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总体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闽市监食生〔2023〕12号)和《宁德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宁市监〔2023〕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制定《2023年福鼎市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福鼎市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紧抓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主线,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力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巩固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成效,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切实保障我市食品生产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根据近年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发现、反映的情况,制定《福鼎市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2023年版)》(详见附件1),用于指导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开展工作。

  (一)重点品种。强化粮食加工品(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茶叶及其制品、酒类(白酒、黄酒)、调味品(食醋、酱油)、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动物性水产制品(大黄鱼、海蜇)、速冻食品(含预制菜肴)、糕点、饼干、方便食品等重点类别食品的风险排查整治,各所可以根据辖区实际,调整制定辖区重点品种。

  (二)重点问题。重点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假掺杂、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缺失、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不落实、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追溯数据“应录未录”和虚假录入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重点对象。确定将在各类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潜在问题的,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和其他地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协查较多的,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以及被确定为重点品种的食品生产许可企业等4类食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对象。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20日)。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细化自查计划、自查频次、自查目标和整改措施等自查方案,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整改到位,辖区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同时,在食品安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做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5月21日-11月20日)。要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以企业自查报告和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情况为参考,结合辖区实际和问题清单,对重点品种、重点问题、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实施监督检查,配合各级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开展督导督查,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要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并依法处理。各所要在6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21日-11月30日)。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抓好监督检查发现和各级包保督导督查移交的问题整改落实并复查确认,形成监管闭环。要认真研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和对策措施等内容,在11月30日前汇总报送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研究防控措施、确定工作重点、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整治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宁德市局将适时通过工作简报、会议交流等形式加以总结、推广。同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二)促进持续规范。要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完善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力求突出工作重点,不求面面俱到,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各类督导督查移交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并复查确认,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形成监管闭环。同时,要“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反弹,落实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职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结合《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鼎市监食生〔2022〕61号)和《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鼎市监食生〔2022〕68号)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制度成果,健全常态化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机制,严防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附件:1.福鼎市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2023版)

  2.福鼎市食品生产安全主要风险问题参考处置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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