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办〔2022〕6号)规定: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期满人员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2023年“三支一扶”期满人员中有助学贷款的4人,拟发放助学贷款本息补助1.6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公示期间,对2023年“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助学贷款本息补助拟发放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市人社局就业股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公示电话:
7855626 (福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和失业保险股)
7859356 (福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3年福鼎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人员助学贷款本息补助拟发放情况表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2023年福鼎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人员助学贷款本息补助拟发放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服务岗位 |
服务时间 |
助学代偿补助(元) |
1 |
邓 宁 |
店下镇党群服务中心 |
2021年—2023年(2年) |
4000 |
2 |
吴妙凌 |
贯岭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2021年—2023年(2年) |
4000 |
3 |
梁素珍 |
佳阳畲族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2021年—2023年(2年) |
4000 |
4 |
潘 欣 |
沙埕镇党群服务中心 |
2021年—2023年(2年) |
4000 |
合计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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