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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2023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8-18 10:38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8号)和《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发2023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3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岗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福鼎市本地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就业困难人员(含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零就业家庭等)。 

  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属于“三欠”人员或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等不得报名。 

  五、岗位期限 

  聘期3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岗,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职。  

  六、报名流程 

  (一)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福鼎市 行政服务中心就业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其中零就业家庭需提供乡镇或社区<村>证明)。 

  (二)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应于9月4日-5日工作时间,到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事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所报名(福鼎市桐城街道锦福路386号六楼就业科)。提交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就业创业证。 

  七、聘用办法 

  1.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及政审等工作由就业创业服务所牵头开展,同个岗位报名数量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安置;同个岗位报名数超过招聘计划数时,采取公共题面试的方式,按成绩高低依序聘用,面试工作拟定于9月上旬开展(面试科目为《公共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在本次招聘的政审、体检、择岗、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从达到合格线未择岗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拟聘公示:拟聘录用对象名单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自行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 

  八、其他事项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单位及电话,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事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所,0593-7869550。 

  附件:1.招考岗位安排表 

      2.岗位报名登记表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

  招考岗位信息表

岗位代码 

用人单位 

招聘人数 

8001

福鼎市人民武装部

1

8002

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

1

8003

中共福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1

8004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

8005

福鼎市教育局

1

8006

福鼎市司法局

2

8007

福鼎市财政局

1

8008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8009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3

8010

福鼎市商务局

2

8011

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

3

8012

福鼎市海洋和渔业局

2

8013

福鼎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3

8014

福鼎市人社事务中心

3

8015

共青团福鼎市委员会

1

8016

福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

8017

福鼎市科学技术协会

1

8018

福鼎市诚信促进会

1

8019

福鼎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1

8020

国家统计局福鼎调查队

1

8021

福鼎市社会保险中心

2

8022

福鼎市第一中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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