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文〔2022〕83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比对发放”模式顶格实施国家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比对,第五批共有福建起来律师事务所等7家企业符合普惠性稳岗补贴发放条件,拟补贴金额合计16438.61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电话:
7855626 (福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7859356 (福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2年第五批福鼎市普惠性稳岗返还拟发放情况表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2022年第五批福鼎市普惠性稳岗返还拟发放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失业保险金 |
应补贴金额 |
1 |
福建起来律师事务所 |
2700 |
2430.00 |
2 |
福建鼎平律师事务所 |
1365.12 |
1228.61 |
3 |
福建建达(福鼎)律师事务所 |
3055 |
2749.50 |
4 |
福建鹏远律师事务所 |
1272 |
1144.80 |
5 |
福建秉坚律师事务所 |
3052 |
2746.80 |
6 |
福建于飞律师事务所 |
5225 |
4702.50 |
7 |
福建惠尔(福鼎)律师事务所 |
1596 |
1436.40 |
合计 |
16438.61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