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4-3000-2023-00071
- 发文字号: 鼎人社〔2023〕183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人社局
- 生成日期: 2023-11-23
- 标 题: 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刘晓庆等12人为宁德市第十三批“天湖人才”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柳娜等281人为宁德市第十三批“天湖人才”的通知》 (宁人社〔2023〕145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公示,确认刘晓庆等12人为宁德市第十三批“天湖人才”。具体名单如下:
五类 2人:
福鼎市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刘晓庆
福鼎市医院:叶春华
六类10人:
福鼎市医院:王博石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陈晓钊
福鼎市气象局气象台:郭怡宁
福鼎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雷宇晨
福鼎市佳阳林业工作站:卓品超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张依依
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林佳锋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黄泽松
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杨鸿飞、路文义
确认时间为 2023年11月20日 (宁人社〔2023〕145号文件下发之日),相关待遇按《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宁委人才〔202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加强人才的服务管理工作。
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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