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20-3000-2022-00049
  • 发文字号: 鼎农〔2022〕289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2022-11-23
  • 标    题: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场资金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场资金的通知
鼎农〔2022〕289号
来源: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1-23 11:46

各有关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嵛山党群服务中心、龙安农业服务中心,有关养殖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疫病等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动植物疫病防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5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2〕602号),为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等工作,规范使用资金,经研究,决定下达我市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和强制免疫补助“先打后补”资金35万元。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资金(32.3494万元)

用于乡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物防疫人员、实施强制免疫计划、动物防疫购买服务及人员防护等工作经费,合计32.8494万元。具体如下:

1.桐城街道畜牧兽医站1万元;

2.桐山街道畜牧兽医站1万元;

3.山前街道畜牧兽医站1万元;

4.贯岭镇畜牧兽医站1万元;

5.前岐镇畜牧兽医站3万元;

6.沙埕镇畜牧兽医站1万元;

7.管阳镇畜牧兽医站4.5494万元;

8.点头镇畜牧兽医站1万元;

9.白琳镇畜牧兽医站4.8万元;

10.佳阳乡畜牧兽医站2万元

11.磻溪镇畜牧兽医站1万元;

12.店下镇畜牧兽医站3万元;

13.龙安管委会畜牧兽医站1万元;

14.太姥山镇畜牧兽医站3万元;

15.嵛山镇畜牧兽医站2万元;

16.硖门乡畜牧兽医站1万元;

17.叠石乡畜牧兽医站1万元。

二、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生猪养殖场试点场补助资金(2.6506万元)

福建省乾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福鼎市新盛生态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市兴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福鼎市京华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元符合“先打后补”补助发放条件,作为开展2022年“先打后补”工作养殖场。猪口蹄疫疫苗补助2元/每头,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各补助40%,市、县两级各承担10%。

(一)福建省乾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至2022年8月31日,福建省乾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实际免疫猪O/A型口蹄疫疫苗1580头,每头补助2元,补助3160元。

(二)福鼎市新盛牧业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至2022年8月31日,福鼎市新盛牧业有限公司实际免疫猪O/A型口蹄疫疫苗9930头,每头补助2元,补助19860元。

(三)福鼎市兴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至2022年8月31日,福鼎市兴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免疫猪O/A型口蹄疫疫苗943头,每头补助2元,补助1886元

(四)福鼎市京华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福鼎市京华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实际免疫猪O/A型口蹄疫疫苗800头,每头补助2元,补助1600元。

以上两项资金合计35.5万元,请各有关乡镇和单位按照省厅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任务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并努力确保该项目资金的使用率,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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