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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
来源:福鼎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10:56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做好防疫工作的保障前提下,多措并举提升民生保障工作水平,改善弱势群体生活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1.切实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任务,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抓好队伍建设。一是以局党组中心组为龙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福建省委、宁德市委、福鼎市委的最新贯彻举措。二是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体要求,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三是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铭记历史使命”和观看宣传教育片等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干事创业的精神之基,凝聚起奋勇向前的工作热情。四是召开党史专题党课。启迪党员干部党员不管处在哪个层次和岗位,都要全身心投入,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2.构筑各类社会救助屏障

  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扩大低保覆盖面,城乡低保标准从原来的人均年收入7920元,延伸到年收入为低保标准1-1.5倍的低收入人群。2021年我市城乡低保对象10324人,共发放低保金6044.68万元,特困人员2583人,发放特困供养金3821.25万元。实施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集中供养率已达95.52%。困难残疾人5469人享受生活补贴,共发放554.6万元;重度残疾人10247人享受护理补贴,共发放1099万元。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执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分类管理”原则,严格做到对资金发放的管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向乡镇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共95万元,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切实用活用好临时救助政策,补齐应急救难短板。加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我市集中养育孤儿有5人,已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0.62万元;社会散居孤儿有62人,已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12.64万元。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儿童有18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1889人次共207.47万元。发放高龄补贴10984人667.305万元,为86633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3.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加快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公建民营”落地运营进度。福利中心项目一期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公建民营招标签约,并于2021年3月1日完成正式移交,由泉州市伍心养老有限公司实施二装改造。二是改造店下、贯岭、白琳、磻溪等4个区域性养老中心,完成改造或主体建设。三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和能力建设,改新建农村幸福院40个,开办了71个孝老食堂。四是探索养老机构运营模式。龙安、山前、点头、太姥山、叠石、前岐、佳阳、店下、硖门、磻溪、管阳等11家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运作。2021年新增养老床位1730张。五是继续开展全市40个社区2700个老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得到充分的发挥,受益老人达1.5万人次。

  4.社会事务专项管理日趋完善。

  一是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清理“僵尸”社团组织21个。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18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7个,非公募基金会4家。二是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加大对婚姻登记机关硬件设施、软件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合法登记率达100%。结婚登记3163对,申请离婚登记1691对,其中设立冷静期后撤回离婚申请587对,撤回率达到34%。三是殡葬改革和管理成效显著。认真落实殡改责任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倡导文明新风,推行“驻馆(殡仪馆)治丧”文明殡葬。全市落实困难对象殡葬减免费用达84万元。加快推进市级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审批和资金筹措,启动安征迁工作。四是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和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了福鼎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归档和数字化工作,通过了宁德市民政局和档案局的验收,并将档案移交给福鼎市档案馆。《福鼎地名志》按进度正在编纂中,计划于2022年出版印刷。开展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工作,2021年已制作安装大中小门牌6000多个,开展建筑物、住宅区名称备案工作,2021年已备案4个。完成福鼎市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5.推进城乡社区发展

  一是圆满完成全市288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实现“一肩挑”。二是设立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机构并入驻运行。三是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收集录入城乡社区基本信息288条、社区工作者队伍信息4702条。

  6.不断加大老区扶持力度

  今年以来共争取上级老区扶建资金90万元,宁德市级配套资金30万元和福鼎市级配套资金43.45万元,用于扶持我市老区重点发展项目和老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省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50万元和福鼎市级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我市革命遗址的维修维护。全面落实革命“五老”优待政策,革命“五老”人员每月生活定补提高至1470元并按时发放到位,充分保障革命“五老”人员的生产生活。

  二、存在问题

  1.全市低保覆盖面1.65%,低保增长率2.52%,扩面率95.91%,受白茶惠民和时代项目务工增收等因素影响,均低于宁德市平均水平,临时救助实施水平偏低。

  2.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区域涉及军用光缆迁移和安征迁问题,造成项目建设进度较慢。

  3.养老设施利用不充分,农村幸福院老旧,维护修缮耗资大,运营管理有一定难度。

  三、2022年工作思路

  1.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和支出型困难人口等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资源库,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超过宁德市平均水平。

  2.加快推进养老事业发展。一是继续推进“公建民营”提升服务水平,将贯岭镇、沙埕镇、白琳镇、点头镇、太姥山镇(二期)、硖门乡(二期)敬老院统一打包对接社会资本“公建民营”,引进知名机构企业托管,实现“公建民营”率100%。二是改造提升一批养老设施,加快社会福利中心配套工程升级改造,完善各项养老设施功能。提升改造农村幸福院35个(孝老食堂),规范孝老食堂运作和日常监管,对有需求的做到全覆盖,建成100个孝老食堂。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基层养老服务人员486名。做好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以及百岁老人的慰问工作。四是培育壮大健康养老产业市场主体,积极探索旅居养老、健康养老、智能养老等养老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快名京高端养老公寓建设,推进百胜新区康养结合项目(润达大楼)落地建设。推广“医养融合”的养生服务模式,养老机构医养合作签约全覆盖,打造“生态福鼎·康养福地”养老品牌。

  3.提升城乡社会治理水平。是探索“一肩挑”后城乡社会治理新情况、新问题,做好非选举年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资格审查、当选证书换发等工作。二是建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桐城街道五里牌社区、桐山街道桐北社区、点头镇文昌社区等3个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是统筹管理好综合配套公共设施,建立小区养老、社区房管理系统,发挥好平台服务作用。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助力文明创建工作。

  4.加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项目和骨灰楼堂项目,力争2022年底完成项目一期工程,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开展“福蕾行动计划”,新设立2个乡镇试点,努力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出版发行《福鼎地名志》,开展浙闽线泰顺福鼎段、苍南福鼎段联合检查工作,保障边界稳定。加强指导和对接,推动我市部分乡镇(街道)区划调整设置,促进城市组团拓展和科学规划布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5.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村(社区)争取设立社工站(室)。链接各类社工机构资源,成立社会工作联合会和社工人才驿站,大力培育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落实社会工作者政策性补贴待遇,提高持证上岗专业人才服务,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

  6.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实行社会组织年报制度,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行机制,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建立并公布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动员更多社会组织机构参与乡村振兴。

  7.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出台支持老区基点行政村乡村振兴七条措施,做好革命遗址维修保护工作,完善革命遗址项目库,向省老区办争取维修维护专项资金对我市1-2个革命遗址进行修缮。提升老区村路网建设,将老区基点行政村通村公路“单改双”项目优先列入交通盘子,更好地推进老区建设发展。

  福鼎市民政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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