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26-3000-2023-00015
- 发文字号: 鼎林〔2023〕61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3-12-04
- 标 题: 福鼎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局各有关股室、各乡镇林业站:
按照《福鼎市林业局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福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福鼎市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鼎林〔2017〕11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31日开展2023年第二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事项
我局本轮检查事项为: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2.采伐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4.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产地检疫许可监督检查。
二、执法检查方法
(一)市林业局各有关股站于2023年12月6日前编制完成2023年度许可及监督检查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局办公室牵头,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并由相关业务主管股站提前向被检单位发送《林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通知书》。
(三)根据“双随机”抽取结果,分组开展外业检查,由相关业务主管股站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情况表》提供各组使用,外业检查时间在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并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情况表》报相关业务股站室汇总,相关业务股站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
三、检查结果应用
局办公室于2023年12月31日前汇总形成“一检查一通报”书面材料,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福鼎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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