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1年福鼎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04-02 17:00

  福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教育实际,本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及时办理反馈。现就2011年市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福鼎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鼎市古城西路145号;邮编:355200;电话/传真:0593-7830789)。

  一、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局明确由教育局李家卫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教育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纳入各单位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全系统初步建立起职责明确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

  2.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和省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教育局办公室已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同时,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制订的工作制度,制定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

  3.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我局认真制定开展此项工作的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上级的要求,统一规范《指南》和《目录》编制修订。根据规定的统一要求,我局完成《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4.加强学习培训。我局认真进行《条例》宣传教育,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

  5.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教育局采取了网上公开为主,《福鼎教育》、教育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并在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加强政务公开栏目的更新和管理,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为止,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共38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359条;机构职能类信息45 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在不断地完善和改进中通过落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措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是,在信息公开宣传上和信息公开质量上还有待提高。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努力拓宽渠道,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局将继续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与强化行政服务相结合。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行政许可的项目、规定、主体、收费等进行全面清理,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经常性的项目与多年性的项目区分开来,着重抓好经常性的项目公开;对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细化内容,编制目录,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

  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大力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教育部门作用,促进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施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是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依法、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分工,编制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决策公示、社会听证、专家论证等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公开执法过程和结果,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

  四是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紧密结合行政审批、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等重点工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防止机关公务员利用职权,违规参与或干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畅通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直接沟通的渠道,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对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直接监督,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1

年度

主动公开信息数

341

其中:1、网站公开

341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福鼎市教育局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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