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公示表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09 09:11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的要求,我单位拟对符合条件的助学贷款借款人开展还款救助工作,还款救助资金将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向被救助人发放。现对以下还款救助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信息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反映人需实名反映问题,对反映情况真实性负责,并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我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严格保密,不直接或间接反馈给公示对象。对匿名反映的问题,若无详细、具体的事实,或虽有事实,但无法调查的,一般不予查复。    

  联系人:张海容

  联系电话:05937853462 

  福鼎市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4月8日

序号

借款学生姓名

乡镇或街道(院系)

助学贷款合同号

合同金额

申请救助原因

1

李鑫楠

管阳镇

HT9060330160011185

19320

借款人死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