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4-3000-2024-00008
  • 发文字号: 鼎招办〔2024〕4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4-03-28
  • 标    题: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鼎招办〔2024〕4号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10:54

各中学:

  根据《宁德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宁招委〔2021〕1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4〕17号)规定,为做好今年我市中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参加2024年我市中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二、照顾项目

  根据《宁德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宁招委〔2021〕1号)规定,2024年中考录取照顾项目如下:

  (一)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可享受“录取总分”加分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含地方),加20分。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加10分。

  3.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加20分。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加10分。

  4.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加20分;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驻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10分。

  5.我市两个民族乡(佳阳、硖门)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

  6.在城区以外的乡镇中学、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现仍在农村的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教职员工和退养的民办教师)的子女考生,加2分。

  7.落户在我市的台资企业的台商子女考生加2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绝育家庭子女考生加2分。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放弃再生育和落实二女绝育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不再享受加分。

  9.见义勇为获省级(含)以上表彰奖励人员及其子女考生加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市、县级表彰奖励人员及其子女加2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以下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2.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

  3.不符合中考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考生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可以任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26日前,向本人中考报名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4年中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4年福鼎市中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核程序

  1.学校应指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材料验证和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初审后,学校负责填造《2024年福鼎市中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3),花名册和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教育局招生办留存2年备查。

  2.教育局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于5月10日前通过“宁德市高中阶段录取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公示及录入工作。

  3.教育局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中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要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晰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本校中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2.加强信息公示。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附件:1.2024年中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2024年福鼎市中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3.2024年福鼎市中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福鼎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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