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4-3000-2023-00067
  • 发文字号: 鼎教综〔2023〕31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3-10-23
  • 标    题: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双减”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暨社团展演活动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双减”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暨社团展演活动的通知
鼎教综〔2023〕31号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23 10:43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有关“双减”工作文件精神,有效落实各级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点题整治”机制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福鼎市首届“双减”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暨社团展演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福鼎市首届“双减”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暨社团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福鼎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福鼎市首届“双减”课后服务

  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暨社团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总工会、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综〔2018〕108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落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21〕20号)文件精神、《福鼎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鼎政办〔2021〕1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点题整治”机制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首届“双减”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暨社团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实施“双减”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出发,立足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调整教育格局、变革教育观念,克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切实发展素质教育,深刻保障每个儿童的健康成长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重在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子女和课后看护困难等问题,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惠民工程,也是利用课后时间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增强学生社团活动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我市上下多措并举,同心戮力,落实“双减”政策,实现课后服务学校百分百全覆盖,成效明显,亮点突出,多所学校上榜省、宁德市经典案例推广。组织开展我市首届“双减”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暨社团展演活动,旨在总结“双减”政策实施成果,展示我市课后服务风貌,形成良好的社会辐射效应,实现资源整合,努力做到让政府放心、家长满意、学生受益、学校支持、社会拥护,助力“双减”政策提质增效,切实打造高质量课后服务体系,全力办好福鼎特色教育事业。

  二、活动形式

  1.案例征集、评选

  各校围绕课后服务工作亮点、特色,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形成工作案例,于11月5日前至少提交1篇1500—2000字以内案例,发送到邮箱:(小学发fdcjg@163.com、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发fdszjg@126.com)。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等奖,择优汇编成册。

  2.社团成果评选、展演

  各中小学校围绕科普、体育、艺术、劳动、阅读五个方面开展课后服务社团活动,精选1—2个社团并拍摄5分钟左右小视频(需在开头显示学校、社团名称、指导老师,并加语音解说,可配乐),以U盘形式(装U盘的信封表面需写明学校),于11月12日报送到市教育局双减办(初教股),通过专家组评选出特等奖、一、二等奖若干名,再择优参加全市12月份展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展示我市课后服务社团活动成果。

  评选U盘原则上不退还,请各校自行备份。

  3.研讨会

  拟于12月8日,举行一场由中小学校一起参加的“课后服务研讨会”,共同探讨课后服务管理、成效、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为我市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把脉问诊、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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