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4-3000-2023-00029
- 发文字号: 鼎教电〔2023〕3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3-04-10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3年福鼎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教校:
根据《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福建省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闽教电馆〔2023〕07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宁德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宁教直〔2023〕13号)要求,为提高教师信息素养,深化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举办福鼎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教师进修学校
二、项目设置
课件、微课和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活动指南见附件2)
三、作品及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2日。
2.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作品名单(每校一份)”、“作品登记表”等(详见指南附件1到附件5),并与作品一同上传。由学校分类统一汇总,以“学校-类别”压缩一个压缩包上传相应的地址,个人上传视为无效作品。微课、课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汇总表分别上传至以下地址。
各位教师作品命名规则:姓名-学校-类别-作品名称,如:王小明-实验小学-微课-解决问题的策略,如果有教学设计、导学单、微课练习单等一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再如上命名,本次活动无需交纸质版。
课件:http://220.161.195.178:88/sharing/Aryrvkzyb
微课:http://220.161.195.178:88/sharing/1OVBdi2Um
案例:http://220.161.195.178:88/sharing/BJiKrmy8l
汇总表:http://220.161.195.178:88/sharing/3Xpi6a89x
3.福鼎市第一中学省级实验校,直接向福建省电化教育馆报送2件作品(网址:jyjs.fjcet.com)。
四、奖项设置及组织工作
1.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指导教师奖(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设指导教师,课件、微课不设指导教师),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2.本次活动教师限报一件作品,不接收已参加过各级同类评比活动(如往届三优联评、一师一优课、新媒体新技术优质课比赛等)并获奖的作品,若发现将取消评比资格。
3.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各校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并按照宁德市分配的名额(原则上试点校作品择优报送作品到市级,具体试点校名单见附件1),非试点校参加县级评选择优统筹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宁德市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评选。
五、其他事项
1.各校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组织教师积极参与“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活动,报送的作品要严格按照指南的要求(见附件1)。宁德市信息化类试点校必须报送作品,作品获奖情况将作为市级试点学校评估的前置条件。
2.参赛作品具体要求参照“2023年宁德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活动参赛指南。本次微课项目要求“视频建议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教学案例项目分“单课时”和“多课时”。
3.除了本次活动,各校还可以组织老师参加下面同系列活动(下面两项活动可直接报送部级,不用层层遴选)。
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征集项目,活动内容网址如下:
https://www.ncet.edu.cn/zhuzhan/xgwztztg/20230323/5749.html
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教师部分)中小学课例专项(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征集项目,活动内容网址如下:
https://www.ncet.edu.cn/zhuzhan/xgwztztg/20230323/5749.html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局电教站,联系人:林俊清,联系电话:7837369。
附件: 1.2023年宁德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宁德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活动参赛指南
福鼎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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