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4-3000-2023-00026
  • 发文字号: 鼎教人〔2023〕11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3-03-28
  • 标    题: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惩戒不当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惩戒不当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鼎教人〔2023〕11号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10:49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福鼎开放大学,特教校,劳动基地: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闽教师〔2021〕5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宁德、福鼎教育有关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扎实推进有偿补课整治,杜绝教师对学生惩戒不当等行为,市教育局将于3月28日—4月14日组织开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惩戒不当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学校(含民办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一)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组织教师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福鼎市在职教职工有偿补课、违规办班等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情况;

  2.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情况;

  3.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4.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年终绩效考评情况。

  (二)践行师德师风情况

  1.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有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有无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有无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有无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6.有无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有无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8.有无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9.有无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校全面自查、市教育局排查抽查方式进行,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四、检查安排

  一是各校迅速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相关小学的自查要涵盖农村校区、完小校、教学点,各公办园要做好各自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相关工作);二是市教育局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宁德市教育局将在自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1.全市学校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问责。

  2.全市学校的自查报告电子版于3月3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股邮箱:3612293137@qq.com。

  福鼎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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