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4-3000-2023-00019
  • 发文字号: 鼎教安〔2023〕10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3-03-09
  • 标    题: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鼎教安〔2023〕10号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10:23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福鼎开放大学,特教校,劳动基地::

  2月22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分别作出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和近日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省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精神,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教安〔2023〕4号)要求,在全市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鼎市教育局

  2023年3月9日

  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分别作出批示和近日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省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教安〔2023〕4号)要求,福鼎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开展学校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安排

  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各校自查+市教育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校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有效消除校园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水平。

  (一)全面细致自查。各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部门和学校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先急后缓、务求实效,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安全事故。

  (二)加强督导检查。教育局制定大检查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属地学校明察暗访,派出督查组下沉一线指导服务,督促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易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学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法规政策层面推动解决,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紧盯关键时段。在全国“两会”前及会议期间,市教育局组织专项指导组对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机制,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各校要盯紧盯牢薄弱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风险管控,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主要内容

  从严从实排查整治,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消防安全。重点整治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隐患;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部位安全隐患;加强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的日常管理检查,避免出现超期服役现象。

  (二)校舍安全。重点整治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风险隐患;定期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对校舍危房进行结构鉴定;对老旧危房采取加固除险、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对在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食品安全。重点整治食材采购、贮存、加工等重点环节风险隐患;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集中陪餐用餐制度;会同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四)交通安全。重点整治校门口、校园周边道路、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和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等风险隐患;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志、标识和减速带、减速栏等防护措施;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全面整治校车运行管理环节风险隐患;通报校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警示教育,严防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五)实验室安全。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齐配足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等;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进行重点排查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全周期管理等。

  (六)防范校园欺凌。定期开展校园欺凌线索摸排,及时处置各类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切实发挥作用;落实学生欺凌事件强制报告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对特殊学生落实关爱帮扶和针对性教育等。

  (七)防范极端事件。重点加强心理异常学生排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台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校园高层建筑存在坠落风险的外窗、阳台(露台)、外廊、屋顶等具有临空面的位置,加装钢纱窗、限位器、防护栏等设施。

  (八)校园周边治安安全。主动对接政法、公安、交通运输、文旅、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学生出租屋、娱乐场所、食品摊点、交通车辆等进行全面整治,坚决防范涉生安全事故和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九)校园安防。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到位安全防卫器械器材;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达标,校园门口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并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落实门卫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校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学校校长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细化大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大检查,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教育局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学校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二)严格检查要求。教育局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综合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真查真管,严查严管,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相关学校予以整改。将排查的单位、隐患、整改、责任情况分别填入“四张清单”,严格隐患整改动态清零。

  (三)强化工作统筹。要统筹好校园安全大检查与事业发展的关系,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坚持自查自纠与指导服务并重,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当地主流媒体,发挥各类媒介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加强宣传引导,曝光警示,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校园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校要及时反馈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并按要求形成自查情况报告情况报告及时报送。

  请各校将细化后的大检查方案、自查工作进展情况情况于3月23日前报教育局安全股。

  联系人:林观山,电话:7820025,传真:7859441,电子邮箱:fdjyjaq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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