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4-1000-2022-00032
  • 发文字号: 鼎教初〔2022〕6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2-06-10
  • 标    题: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鼎教初〔2022〕6号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6-10 11:06
 各小学,佳阳民族学校、叠石学校、湖林学校、巽城学校、溪美学校、茂华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 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2〕4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我市小学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2022年福鼎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招生坚持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坚持“户籍为主、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核定班数、控制班额、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分类推进、统筹安排”的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严格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采取分区域就近入学与统筹安排入学相结合的办法;农村适龄儿童按乡镇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各乡镇、街道、龙安经济开发区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全市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接收学校

    (一)城区接收学校

1.划片招生录取入学学校(6所):实验小学、桐南小学、慈济小学、桐北中心小学(电大校区)、流美中心小学、山前中心小学。

2.划片招生与统筹安排入学学校(7所):龙山小学、城西小学、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实验小学潮音岛校区、实验小学百胜校区、桐南小学海湾校区、桐北小学城北校区。

(二)乡镇接收学校

1.各乡镇中心小学及镇区所辖学校(15所);

2.各乡镇农村完小、教学点(26所);

3.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叠石学校、湖林学校、巽城学校、溪美学校

4.民办学校(2所):德源学校(贯岭镇)、德成学校(管阳镇)

(三)特殊教育接收学校

1.特殊教育学校(1所):市特殊教育学校;

2.随班就读学校:各乡镇、街道、龙安经济开发区所辖各相关学校

四、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一)第一类招生对象片区内适龄儿童可持居民户口簿直接报名入学。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户籍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二)第二类招生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闽政联〔2013〕1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由市人武部(政工科)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鼎市产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鼎委发〔2017〕8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的通知》(宁教综〔2018〕17号)》《中共福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鼎委人才〔2019〕2号),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我市绿卡企业持卡人本人适龄子女。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工贸企业“绿卡”服务制度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鼎政办〔2019〕37号)《福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符合发放“绿卡”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鼎工信〔2021〕114号),由市工信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烈士及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需提供烈士证或因公伤残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号〔2019〕37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精神,需提供福建省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或以上单位确认证明、烈士证或因公伤残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在职驻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小学的,按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6.宁德核电(业主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核电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21年社保单据、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7.台胞适龄子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由市台办确认,需提供市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8.城区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所在学校向市教育局初教股申报确认,可直接进入其父(母)所任教的学校就读。

9.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三)第三类招生对象: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法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契约)、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的水、电交缴发票(与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政策,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自登记入学的那一天起,六年内只能有该户家庭的子女在学区片内划片入学。

   (四)第四类招生对象: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工贸企业“绿卡”服务制度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鼎政办〔2019〕37号)《福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符合发放“绿卡”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鼎工信〔2021〕114号),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需提供由工信局确认、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级管理人才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2021年工资花名册、2021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可申请到城区小学(非自主择校)就读。

(五)第五类招生对象:招生片区范围内租住户(含租店)的适龄儿童和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申请就读城区龙山小学、城西小学、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实验小学潮音岛校区、实验小学百胜校区、桐南小学海湾校区、桐北小学城北校区的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持新生户口簿及实际居住(租住)地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外县<市>户籍人员须提供《居住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申请登记入学。具体以各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若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已满或不愿调剂的,则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五、招生程序

招生具体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5月30日前,各学校完成本招生片区户籍学生调查摸底;

——6月13日前,各学校上报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

——6月15日前,各学校公布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

——7月1日—7月10日分四批次登记报名。

第一批次(7月1日—7月3日)为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即本片区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登记报名时间;

(学校在接收第一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二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二批次(7月4日—5日)为第三类招生对象(即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申请登记时间;

  (学校在收满第一、二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三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三批次(7月6日--7日)为第四类招生对象(即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间。

(学校在收满第一、二、三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四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四批次(7月8日--10日)为第五类招生对象(即进城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间。

逾期不予补报。

——7月11日,各学校张榜公布通过审查、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核查报名信息,报学校修正有误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月17日,学校审核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7月18日,需要电脑摇号的学校应在7月18日前完成电脑摇号。

——8月20—21日,未被录取的随迁人员适龄子女,愿意服从调剂的,到市教育局初教股申请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8月26日,市教育局公布统筹调剂入学结果。

——8月28日,被城区学校录取的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月31日,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注册。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调整学区布局。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研判,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2022年,我市小学新生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严格按照《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鼎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鼎教初〔2018〕19号)等文件规定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个别路段由于新区开发(新建楼盘)等原因出现施教片区交叉交错,街巷(道路)辨识困难、新旧地名模糊不清、门牌号新增(变更)等现象,施教片区划分参照《福鼎市城区小学布局规划图》(鼎教初〔2018〕19号附件)所确定得招生范围执行。鉴于城区小学学位依然紧张,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的状况,2022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调整如下:

1.实验小学、桐南小学、慈济小学、桐北中心小学(电大校区)、流美中心小学、山前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只招收本施教片区户籍学生,如有剩余学位,可招收有房无籍类学生(按1—3类别依次招收,如该类对象超过招生计划数,可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

2.实验小学百胜校区计划招收新生8个班400人。招生对象为居住在山前街道(南向,灰窑村<含灰窑村>以下)的山前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和非山前街道户籍的有房无籍人员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3.桐南小学海湾校区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9个班450人。招生对象为实际居住在桐城街道(南向)的桐城街道户籍(包括沙龙村、塔下村、外墩村、江边村等周边村居)的适龄儿童和非桐城街道户籍的有房无籍人员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4.桐北小学城北校区计划招收新生8个班400人。招生对象为居住在桐山街道(北向)的桐山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非桐山街道户籍的有房无籍人员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同时面向山前街道水北村等周边村居招生。

5.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计划招生4个班180人,招生对象为山前街道居民户籍(部分)及居住在山前街道(北向,灰窑村以上)的非山前街道居民户籍的有房无籍人员及随迁适龄儿童。如登记人数超过招收计划数,则按照学校招生办法已明确的规则录取

6.实验小学潮音岛校区计划招生6个班300人,招生对象为居住在潮音岛、铂金华城及周边小区的桐城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有房无籍人员及随迁人员子女。如有剩余学位,可同时面向资国、董江、八尺门等周边村(居)招生。

7.龙山小学计划招生4个班200人,招生对象为居住在龙山小学施教片区内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位,可招收有房无籍人员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8.城西小学计划招生5个班250人,招生对象为居住在学校周边村居(包括柯岭村、浮柳村、外洋村等)户籍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常住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部分学校如确实无法满足片区适龄户籍儿童就读需求,要做好入学预警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采用扩班及增加(调剂)学位等办法保障所辖施教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为消除和缓解大班额现象,城区小学及中心集镇学校班额超过国家规定的,原则上不得招收插班学生。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2—6年级插班学生就近安排到实验小学百胜校区、桐南小学海湾校区、桐北小学城北校区就读(含户籍地及非户籍地学生)。要求插班的学生需于7月10日前到上述学校申请登记就读。若接收学校申请登记插班学生人数较少(无法独立成班),则调剂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若申请就读学校班额已满或不愿调剂的,则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二)完善招生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要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机制,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教育部“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加快建设和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一件事”总体部署及《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2〕5 号)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我市“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力争2022年秋季,实现小学入学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全面取消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核对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能用身份证“解决”的事情,就不用其他证明来“解决”;能学校统一代办的事项,全部由学校代为统一办理;能在网上操作的业务,尽量在网上办理。户籍新生全部实现无纸化办理。通过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真正提高群众办事的网上办事率、就近办事率、实现率和满意率。为有效应对和防控新冠疫情,通过线上报名减少人员聚集、现场排队、家长来回跑学校的麻烦。系统设置分流通知,家长接到通知再到学校现场进行审核确认,使新生报名工作更加高效快捷。城区“三办”(桐山、桐城、山前街道办事处)户籍适龄儿童可通过身份证、户籍簿扫描招生服务平台二维码直接在线上报名。随迁适龄儿童可在“福鼎市教育系统招生平台(小学版)”自行下载并填写《福鼎市2022年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报名要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为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对因学校学额已满而无法招收入学,家长要求调剂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相关学校要做好答疑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初教股反馈信息,切实为新生报名提供保障。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施教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依据上级招生政策及学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学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确保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杜绝不及龄儿童登记入学。要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全面落实招生公开制度,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提醒家长及时关注“福鼎教育”及各学校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招生资讯。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积极探索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使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平等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小学适龄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6—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采取“个别送教”的办法,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保障特殊群体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要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人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两头延伸”入学工作。确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推迟或免予入学的,家长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监护人申请报告,经户籍所在地学校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监管,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要严把报名关,每位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只限报其中一所接收学校,报名登记两所以上接收学校的,取消报名资格。划片招生与统筹安排入学的学校,在确保学校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通过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录取人数与录取人员。学生父母(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各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可参照本意见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福鼎市2022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计划表

2.福鼎市2022年流动人员及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登记表

 

 

 

 

福鼎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福鼎市2022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计划表

 

 学校

应安排的班级数

学生数

实验小学

13

650

桐南小学

7

350

桐北中心小学

12

600

流美中心小学

9

450

山前中心小学

10

500

教师进修学校

附属小学

4

180

慈济小学

7

350

龙山小学

4

200

城西小学

5

250

实验小学

潮音岛校区

6

300

实验小学

百胜校区

8

400

桐南小学

海湾校区

9

450

桐北小学

城北校区

8

400

   

102

5080

 

 

 

 

 

 

附件2

福鼎市2022年流动人员及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登记表

                                   编号: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儿童身份证号

 

户籍地

         镇(乡)                 自然村       

家庭住址

         街道(乡镇)      社区(村)         

住房类别

1.自建房○   2.自购房○   3.租赁房○

家庭主要成员

与儿童关系

姓名

在何地何单位从事何职业

联系电话

备注

父亲

 

 

 

 

母亲

 

 

 

 

其他监护人

 

 

 

 

务工情况

○开店

○企业雇工

○流动工

○其他

申请就读学校

 

是否愿意调剂

 

1.每位适龄儿童只限定申报一所学校,报名两所以上学校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2.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自行到有剩余学位的小学申请就读;若招生计划数已满或不愿调剂的,则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3.本人承诺申报材料真实。若有不实,取消申请就读学校录取资格。

以上条款请家长或监护人阅读后,签署意见并签字。

                                   家长(签字):

                                                     

城区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盖章

审核人(签名):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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