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4-0100-2022-00004
  • 发文字号: 鼎教师〔2022〕2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2-01-20
  • 标    题: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鼎教师〔2022〕2号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10:58

各小学、幼儿园,特教校: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和《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改〔2021〕17号)文件精神,为了坚持公平公正,更好地把教师职称往一线教师、农村教师倾斜政策落到实处,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宁教职改[2021]17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宁德市下达给我市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名额31名,后备人选6名。其中推荐名额分解为:小学、幼儿园25名,乡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4名,乡镇小学、幼儿园2名。

  二、量化推荐方法

  1.第一类:所有参评人员都可以参与竞聘,量化成绩从高到低取25名确认录选。

  2.第二类:乡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与竞聘,按量化成绩前4名确认录选。

  3.第三类(乡镇小学、幼儿园):竞聘对象为乡镇(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取乡镇小学、幼儿园竞聘教师中量化成绩前2名(注:量化成绩不得低于第二类的量化分数)确认录选;如果出现竞聘对象的量化成绩低于第二类确认录选人员的量化成绩,该类名额就由第一类小学、幼儿园量化成绩前两位的教师递补,确认录选。

  参与竞聘教师应事先确认申报的类别。

  4.备选6人按确认录选人员外的申报人员量化成绩前6人择优选取。

  申报人员须填报《宁德市高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推荐量化考核评分表(修订稿)》。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根据《宁德市高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推荐量化考核评分表(修订稿)》进行审核量化,产生正选31人、备选6人报宁德市教育局参加评审。

  三、参与竞聘名额安排

  依据(鼎教师〔2019〕29号)文件精神,对小学、幼儿园(今年高级有可用职数的)推荐参加量化考核人数进行分解:

  1.推荐5人的学校:实小、秦屿中心小学。

  2.推荐4人的学校:桐北小学、桐南小学、流美中心小学、山前中心小学、前岐中心小学、点头中心小学、白琳中心小学、管阳中心小学。

  3.推荐3人的学校:慈济小学、贯岭中心小学、店下中心小学、龙安中心小学、硖门中心小学、磻溪中心小学。

  4.推荐2人的学校:其他学校和幼儿园。

  5.推荐1人的学校: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太姥山第二中心幼儿园、管阳中心幼儿园、佳阳中心幼儿园、湖林学校;实小潮音岛校区、实小柏洋校区、桐北小学城北校区(推荐人员必须在三个校区任教的教师;如无参评对象,名额不能调剂至本部校区使用)。

  6.无推荐名额的学校:桐南小学海湾校区、巽城学校、山前第二中心幼儿园、双岳幼儿园。

  四、工作要求

  各小学、幼儿园严格按照闽人社文〔2016〕142号、宁教职改〔2020〕15号文件以及《宁德市高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推荐量化考核评分表(修订稿)》(宁教职改〔2018〕9号附件9)推荐申报。

  五、时间安排

  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材料要求:2021年3月1日前根据《宁德市高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推荐量化考核评分表》(宁教职改〔2018〕9号附件9)的要求,将评分表得分依据(复印件、所有原件要根据表格内容分类整理,做好各个项目的封面和目录)上报到教育局师训股,同时填写《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宁教职改〔2021〕17号附件7)电子档发送到师训股邮箱:fdjysxg@163.com。   

  福鼎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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