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4-0100-2021-00044
  • 发文字号: 鼎政教督〔2021〕17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1-12-22
  • 标    题: 福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鼎政教督〔2021〕17号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14:51

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各督学责任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双减”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1月中旬。

  三、督导重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学校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情况;(2)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3)提升作业设计质量及课堂教学效率情况;(4)发挥教研部门提质增效作用情况;(5)责任督学每月常规督导开展情况;(6)供餐服务安全监管情况等。

  (二)校外培训机构:(1)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2)机构师资配备情况;(3)培训材料监管情况;(4)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5)培训时间控制情况;(6)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7)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等。

  四、督导方式

  本次专项督导采取学校全面自查、市级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自查。

  ——各学校围绕“双减”及“五项管理”内容,按照“督导

  重点内容”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并填写《福鼎市“双减”专项督导工作汇总表》(一)于12月27日前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表格同时发至市教育督导室邮箱:fdzfjydds@163.com.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督导重点内容”要求开展全

  面自查,并填写《福鼎市“双减”专项督导工作汇总表》(二)于12月27日前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表格同时发至市教育督导室邮箱:fdzfjydds@163.com.

  (二)市级全面督查。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近期将组织力

  量,抽调督导、中教、初教、幼教、语社、安全、人事、计财等相关股室干部,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要求,对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一校不漏、全面覆盖、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

  (三)上级重点抽查。宁德市教育局市、督导室及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办公室将于近期对各地各校“双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督查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并核查教育部“双减”问题专门举报平台转办的投诉举办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双减”工作专项督导是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一号工程”。各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双减”工作专项督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的意义,切实推进“双减”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条例》予以严肃问责。

  (二)市教育督导部门在“双减”工作专项督导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规定,避免增加基层和学校负担,不得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附件:福鼎市“双减”专项督导工作汇总表(一)(二)

  福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福鼎市“双减”专项督导工作汇总表(一)

  学校(盖章)                                   2021年12月    日

督导项目

督导内容

学校全面自查情况

市级抽查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

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

1.是否制定“五项管理”及考试管理、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时间、人员安排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广泛宣传。

   

2.作业时间达标情况,是否做到“统筹、定量、科学、合理”

   

3.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情况,是否达到“5+2” ,需提供课后服务学生数、班级数,占比率。(完全寄宿制学校视同达到)

   

4.发挥教研部门(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提质增效情况

   

5.课后服务师资待遇保障情况(参与人员、参与率、经费保障机制)

   

6.责任督学每月常规督导开展情况

   

  福鼎市“双减”专项督导工作汇总表(二)

  校外培训机构(盖章)                                   2021年12月    日

督导项目

督导内容

自查情况

抽查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

校外培训机

构整治情况

1.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数量)

   

2.营转非完成情况(营转非机构数占正在营业、暂停机构数之和的比例)

   

3.资金监管情况(1)纳入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比例(预收费监管中“正在或暂停营业”除以正在营业和暂停营业机构数量之和);(2)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示;(3)是否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

   

4.是否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开展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是否晚于20:30分

   

5.机构师资配备情况,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该具有教师资格证

   

6.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信息完善情况,是否有将营转非、资金等信息内容及时录入

   

7.培训广告查处情况,是否违规、播发培训广告(查处培训机构违规牌匾、广告的数量)

   

8.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背离主流价值的现象

   

9.“问题清单”完成情况(包含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

   

10“成果清单”完成情况(包含周报表、压减转型、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执法相关照片、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

   

11.“制单清单”完成情况(包含行动方案、文件、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相关会议纪要)

   

12.“宣传清单”完成情况(包含信息报道、宣传标语横幅、家校沟通、相关照片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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