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4-3000-2021-00002
  • 发文字号: 鼎教语社〔2021〕4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1-01-21
  • 标    题: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鼎教语社〔2021〕4号
来源:福鼎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1-21 17:04

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67次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加剧,国内有的地方先后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同时邻近春节,人员流动性加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好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福鼎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照国家《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放假不放松警惕,放假不放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主动纳入我市疫情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由福鼎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立即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组织人员在寒假前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三无”的,坚决取缔;对防控措施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关停整改,整改到位再准予营业。

  三、进一步强化人员管理。除本机构师生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进入机构的师生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实行人员限流,按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标准确定培训人数,培训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一人一档”台账管理,做到健康台账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真实准确。外籍教师非必要不入境、不出境。坚决杜绝任何人带病带隐患在机构任教或学习。

  四、进一步加强场所管理。各机构要对教学、办公等重点场所进行疫情防控专门管理,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保持必要的座位间距,课间尽量开窗,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实行划区划片管理,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路线,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应急隔离区域的区域划定、卫生条件、设施配备等符合规定,有专门负责人。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垃圾。

  五、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机构要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和完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出现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六、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各机构要利用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集聚、不扎堆,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要引导学生家长不在接送地聚集,即接即送即走。

   

  福鼎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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