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8-3000-2022-00003
  • 发文字号: 宁鼎环〔2022〕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2022-02-24
  • 标    题: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宁鼎环〔2022〕9号
来源: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2-24 10:51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2021-2025)》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2021-2025)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力度,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生态环境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个五年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对宁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我市“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以建设人民满意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者的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生态环境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努力建设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文化,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鼎篇章

(二)主要目标

2025年,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更加完备。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者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为建设法治福鼎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要对象

(一)做好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对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的要求,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为适应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形势和需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法治培训,特别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基本功,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用好福建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定期不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加大对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力度。

(二)做好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是普法重点,特别是国控、省控重点单位和从事对环境有较大影响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双向或多项的互动式普法,促进相对人养成遵法守规的良好习惯;通过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把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让行政相对人在增强个人权利意识的同时,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我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重温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领导法治福建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重点学习宣传宪法

在局内部开展宪法教育,将宪法作为核心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深入学习宪法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在全局内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学习宣传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大力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行政执法程序的法律法规,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外,“八五”期间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积极参加每年五月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同时将民法典纳入我局领导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四)大力学习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的法律法规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工作的新要求,生态环境系统的工作人员需要认真学习《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重要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还要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社区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观念。

(五)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我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同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生态环境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各单位、各股室互相配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普法制,完善制定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通过以案释法、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强化本单位人员的学法用法,加强对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普法。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年度财务预算,确保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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