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万乘)
来源: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11: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福鼎市万乘机械有限公司万乘机械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福鼎市双岳项目区L-3地块

建设单位

福鼎市万乘机械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231㎡,年产9000台农业渔业机械装备、10万口塑胶网箱、10万台厨余垃圾处理器、100万台汽摩配件、50万台电脑支架、3000万个塑料零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工程建筑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区地面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来自附近村民和租住在附近村庄的务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措施:①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可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②施工材料应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临时压盖。③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④施工现场应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减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3)声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内所使用的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具产生的噪声。降噪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和午间(12:00~14:00)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②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③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并进行一定的消声、减振防护处理。

(4)固体废物: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工程结束前清扫干净。对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运作为建筑材料二次利用。不能利用的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建筑公司运往指定地点统一处置。施工人员居住在附近居民区,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与清洗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系统,纳入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熔化、吹塑、注塑、挤出工序,压铸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塑胶网箱、塑料零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铝锭熔化、压铸,机加工、气割、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等。措施:①塑料制品熔化、吹塑、注塑、挤出废气: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②熔化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20m排气筒排放(DA003);③压铸废气:集气罩+静电净化器+20m排气筒排放(DA003);④塑料零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粉尘经过设备自带的过滤粉尘过滤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⑤气割、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⑥每日生产结束,由工人对地面沉降的金属粉尘进行清理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理。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降噪措施: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车间厂房内或设备房内,并尽量远离厂界;②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节能型生产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底座基础减震;③定期检查设备,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沉降粉尘、焊渣、废模具、金属浮渣、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脱模剂及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焊渣、废模具、收集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金属浮渣、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脱模剂等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后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其中含油金属屑的经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含油金属屑收集、存储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作为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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