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5-3000-2023-00077
- 发文字号: 鼎自然资告字〔2023〕148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2023-12-27
- 标 题: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挂牌出让公告
- 有 效 性: 有效
经福鼎市人民政府批准,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先租后让”方式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及地面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项目 要求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地面 建筑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租赁 年限 |
出让 年限 (租赁和出让年期 之和)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一年租金 |
增价 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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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2023- G012 |
茶叶加工项目用地 |
太姥山镇潋城村城外399号 |
61991㎡ (92.9865亩) |
30067.58㎡ |
工业 用地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43- 3.0 |
30%- 50% |
10%- 20% |
3年 |
50年 (含3年 租赁期) |
5933 |
330 |
60及其整倍数 |
注:1.该宗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赁期限设定为3年,租金分年度缴交。竞得人先与福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期满,达到约定销售收入和税收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后可申请办理土地协议出让用地手续,出让年限为50年减去已租赁时间,土地出让价款为本次摘牌成交价款减去租赁期间已按约定缴纳的租金(即已交租金冲抵出让价款)。若合同租赁期满未达到约定的转出让条件的,出租(让)人有权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若达到约定的转出让条件的,承租人不主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的,出租(让)人有权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本次挂牌出让溢价部分为土地溢价。
2.该宗地在租赁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不得转让、转租、抵押。承租人因生产需要进行建筑物改造的,相关改造方案须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转出让后,享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
3.该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黑名单”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4日到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四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工作日)。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4日向福鼎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挂牌出让申请表、有效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票据等申请材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为现场挂牌出让,报名、报价应到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四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及地面建筑物的挂牌报价时间均自2024年1月17日0时起至2024年1月27日17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3-7899893;
竞买保证金应汇至下列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1.户 名:福鼎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101587301
2.户 名:福鼎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福鼎市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号:9060310010010000054677
3.户 名:福鼎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账号:35050168710709000080
福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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