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鼎市公安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08 08: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福鼎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组织部门-公安局子网页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鼎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3-7837907 

  一、概述 

  2018年以来,福鼎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紧密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主动顺应互联网+公安政务发展趋势,依托福鼎市政府网平台载体,强化公开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正确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持续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和有序推进。一是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办公室牵头认真抓好组织部署、统筹协调和上传下达等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由分管领导统筹谋划,办公室负责,信息员具体从事的工作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运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针对2018年市政府网站全面升级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信息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及网站建设工作培训会,切实掌握新增业务知识,熟练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自觉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和文件精神,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技能水平。  

  (二)强化信息发布,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日常工作。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和质量,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意见、解决问题;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对于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结回复;严格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季度报表报送工作和文件送交两馆工作等各项日常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明确公开重点。结合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以简政放权和便民服务为重点,先后公开了《福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的通知》、《福鼎市公安局关于规范下乡开展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福鼎市公安局关于调整交警大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福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2018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等文件,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举措。三是扎实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加强对相关单位日常督促,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全力推进公安机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三)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社会效应。一是实行权威发布。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微警务建设,充分发挥“福鼎警讯”微信公众号等受众广、传播快、影响大的优势特点,围绕时下热点问题,开展权威发布,打造一块更具吸引力和渲染性的信息公开微阵地。二是开展警营开放活动。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标,围绕110宣传日、交通宣传日、禁毒宣传日等开展警民互动活动,采取组织警民恳谈、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进一步公开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不断增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 

  2018年,福鼎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全文电子化信息数5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7.7%;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7条,占7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类信息11条,占21.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52条,政府及部门网站公开52条。同时,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查阅政府信息,福鼎市公安局将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在每个月5日、20日送交图书馆和档案馆,做好交接工作。同时,通过福鼎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台“福鼎警讯”,及时向社会发布辟谣信息10条,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福鼎市公安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福鼎市公安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福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还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工作力量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主要由一人兼职负责,没有专职人员,加之公安工作任务繁重,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更好地开展。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在落实AB岗举措的基础上,争取培养一名专职人员,强化学习,提高对信息工作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围绕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热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 提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2018年福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2 

  21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2 

  21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14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2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福鼎市公安局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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