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鼎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7 00:00

福鼎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福鼎市公安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鼎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3-7837907。

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服务发展第一要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和谐发展新氛围。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与信息公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做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及时公安各项信息,认真参与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严格把关,完善机制。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督促制度,根据政府办要求及时公开可以公开的各类信息;对于涉密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1、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2、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要求,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

3、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信息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动态工作信息随时公开。

4、加强对我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

5、充分利用我市人民政府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以来,我市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及时对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公开,方便了群众的监督,增强了政务的透明、公开。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和市长信箱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公安机关创造更好的条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

截止2015年12月份,我市公安机关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其中,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和政府及部门网站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统计,历年我市公安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份。2015年,我市公安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目前,福鼎市未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取相应费用,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工作中与市民互动上还做的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民群众形成良性的互动还不完善。政府与市民之间,市民与市民之间缺少更加便捷的交流平台。

2、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公开的信息面比较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附表:2015年福鼎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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