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7-0200-2019-00031
  • 发文字号: 鼎公综〔2019〕155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2019-09-10
  • 标    题: 福鼎市公安局关于近三年中秋节前后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安全形势分析的通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公安局关于近三年中秋节前后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安全形势分析的通报
鼎公综〔2019〕155号
发布时间:2019-09-11 17:20

各农村派出所(边防所)、交警大队:

现将近三年中秋节假期前后(9.12-9.16)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情况通报如下:

一、近三年中秋节假期前后59.12-9.16交通事故接警数虽然有所下降,但简易事故呈上升趋势。

时间

接警数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起数

受伤数

起数

死亡数

受伤数

2016

85

20

3

6

0

5

2017

82

22

6

4

0

4

2018

59

27

17

6

0

9

合计

226

69

26

16

0

18

日均

25.11

7.67

2.89

1.78

0

2

二、近三年中秋节假期3天日均事故呈上升趋势,碰刮事故多发。

时间

接警数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起数

受伤数

起数

死亡数

受伤数

2016年(9.15-9.17

40

10

1

6

0

8

2017年(9.4-9.6

47

9

4

1

0

1

2018年(9.22-9.24

57

9

4

8

0

9

合计

144

28

9

15

0

18

日均

16

3.11

1

1.67

0

2

三、小车、摩托车及电动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车型。

3年中秋节前后,小车发生事故5起、受伤14人,分别占中秋节前后总数的31.25%77.78%。电动车发生事故6起、受伤9人,分别占中秋节前后总数的37.5%50%。摩托车发生事故4起、受伤4人,分别占中秋节前后总数的25%22.22%。货车发生事故1起、受伤1人,分别占中秋节前后总数的6.25%5.56%

四、中秋节前后城区事故多发。

3年中秋节前后,城区道路发生事故10起、受伤12人,分别占中秋节前后总数的62.5%66.67%;乡镇道路发生事故6起、受伤6人,分别占中秋节前后总数的37.5%33.33%;国道发生事故2起、受伤2人,分别占中秋节前后总数的12.5%11.11%

五、无证、酒醉驾、违法会车等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中秋节前后出行人员较多,绝大部分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事故。近三年中秋节前后,发生一般程序事故:醉酒驾驶1起,占一般程序总数的6.25%。无证驾驶3起,受伤3人,分别占一般程序总数的18.75%16.67%。未按规定让行5起,受伤8人,分别占一般程序总数的31.25%44.44%。发生简易程序:未按规定让行11起、受伤4人。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7起,受伤3人。

六、时间分布

24小时分布方面:18-19时发生事故3起、受伤3人,为事故发生的主要时段。

2019912915日为中秋节假日,受传统节日影响,我市将迎来“中秋”小长假车流高峰。为全力做好中秋节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根据近三年交通事故特点的分析,结合当前的交通形势,对2019年中秋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预判如下:

(一)要将旅游景区作为交通安保工作重点。太姥山景区、牛栏岗景区、九鲤溪景区、翠郊古民居等景区多山路,弯道多,视线不良,安全隐患多,驾驶人不熟悉线路,极易发生事故,需加大警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二)严查交通违法。从严查处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超载、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私家车、农村“五小车辆”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员、涉牌涉证、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做好交通疏导。晴天、白天出行量大、人流量、车流量剧增,极易引发碰刮事故,需加强警力部署,做好交通疏导及安保工作。

(四)细化工作措施。各农村派出所、交警大队要加强中秋小长假期间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针对中秋交通出行规律特点、天气、事故等情况和营运驾驶人、乘客、自驾人员、农村群众等不同群众,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科学安排警力上路,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福鼎市公安局  

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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