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2-0900-2024-00036
  • 发文字号: 鼎发改审批〔2024〕31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2024-03-13
  • 标    题: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鼎发改审批〔2024〕31号
来源: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09:00

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太政函〔2024〕4号)文悉。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49号文精神及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鼎市太姥山镇秦屿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

  (项目代码:2401-350982-04-01-671090)

  二、项目地址

  福鼎市太姥山镇

  三、建设单位

  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9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78.60平方米,新建1栋6层活动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围墙、场地道路硬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295.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04.39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18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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