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02-0900-2024-00034
- 发文字号: 鼎发改审批〔2024〕29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2024-03-13
- 标 题: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鼎城投司〔2024〕53号)文悉,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207号文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现将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项目代码:2308-350982-04-05-739216)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一期设计规模5万m3/天,新建海域段管道长7079米。
二、工程设计
(一)服务范围
福鼎市店下镇、龙安开发区、沙埕镇。
(二)管径、管材
陆域段出口至调压井、调压井至入海口长度为165米和扩散段120米管材为钢管;放流管段6794米管材为PE管。管径采用DN800。
(三)管道路由方案
陆域段出口至调压井,调压井至入海口长度为165米,预留远期DN800管道;放流管段6794米,扩散段120米,扩散段管材材质为壁厚10mm的Q355B的钢管,设置6个上升管,其上安装24套扩散装置,相邻两套扩散器间距为7米。上升管:DN350,十字扩散器:DN125,带DN100鸭嘴阀。
三、建设工期:24个月
四、工程概算
本工程概算核定为20845.4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5725.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概算表)
五、下阶段,业主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
六、请业主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抓紧进行限额施工图设计,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工程概算控制工程投资。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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