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2-0900-2024-00024
  • 发文字号: 鼎发改审批〔2024〕21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2024-02-08
  • 标    题: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新村一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新村一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鼎发改审批〔2024〕21号
来源: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2-08 08:34

福鼎市店下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新村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店政〔2024〕19号)文悉。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13号文精神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新村一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新村一期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308-350982-04-05-929622)

  二、项目地址

  福鼎市店下镇

  三、建设单位

  福鼎市店下镇海田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2555平方米,新建24栋住宅地基,总安置户数74户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地基工程、场地硬化、室外强电(含照明)、室外弱电、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绿化、室外停车位、充电桩、变配电室、公厕及门卫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088.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83.45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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