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02-0900-2023-00278
  • 发文字号: 鼎发改审批〔2023〕277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2023-12-29
  • 标    题: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湾新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调整工程概算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湾新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调整工程概算的批复
鼎发改审批〔2023〕277号
来源: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09:31

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审批梅湾新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概算的函》(鼎国投函〔2023〕124号)文悉。梅湾新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概算业经我局鼎发改审批〔2012〕106号文批复,概算投资11246.0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9116.21万元)。现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对梅湾新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概算进行调整,具体批复如下:梅湾新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概算投资由11246.06万元调整为12275.21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0465.98万元),增加费用1029.1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增加1349.77万元)。增加概算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接文后,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工程概算控制规模,组织实施。此复。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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