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2-3000-2024-00009
  • 发文字号: 鼎财农〔2024〕20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4-02-28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鼎财农〔2024〕20号
来源:福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16:56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1号),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0万元,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该衔接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该项目绩效工作。

  附件:1.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2.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鼎市财政局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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