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2-3000-2023-00056
- 发文字号: 鼎财会〔2023〕12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3-09-11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我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于2019年3月1日正式上线,启用并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现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率还存在较低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对象
还未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的全市会计人员(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
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三、其他事项
请还未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于2023年9月30日前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http://220.160.52.210/fjkj/portalWeb/toIndex),进行注册登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未完成信息采集,如对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造成影响,由会计人员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市财政局会计股 0593-7853776 0593-7856256
福鼎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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