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2-3000-2023-00051
  • 发文字号: 鼎财教指〔2023〕25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3-07-27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结算2023年春季和下达2023年秋季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结算2023年春季和下达2023年秋季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鼎财教指〔2023〕25号
来源:福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14 18:07

各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3〕41号)和《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鼎财教〔2017〕28号)文件精神,现结算2023年春季和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资金(直达资金)共144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科目。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各校应确保享受免学费学生应免尽免。生均经费主要于学校日常办学运转支出,校外实习实训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学校日常办学运转支出主要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实训费、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费、办公费、邮电费、交通差旅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校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校外实习实训支出主要包括:向企业支付的学生实训补贴,为学生购买的实习实训责任保险等。

  各校要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结算2023年春季和下达202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直达资金)安排表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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