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2-3000-2023-00031
- 发文字号: 鼎财农〔2023〕55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3-03-16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用于支持省派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帮扶,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该项目绩效工作。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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