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2-3000-2023-00030
- 发文字号: 鼎财农〔2023〕54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3-03-16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7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0万元,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补助,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该项目绩效工作。
附件:1.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2.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鼎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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