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2-3000-2020-00011
  • 发文字号: 鼎财购〔2019〕27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19-12-30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关于对福鼎市林业局政府采购 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财政局关于对福鼎市林业局政府采购 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
鼎财购〔2019〕27号
发布时间:2020-01-17 16:51
 福鼎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购[2019]14)的要求,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我局于201910月组成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组依法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代理的福鼎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自查、检查组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就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贵单位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基本情况

(一)、 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福鼎市林业局森林消防车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982]FJGFL[XJ]2018007-1)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含整车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指定性的指标;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不规范,整车尺寸大小没有设定范围值,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情形。

(二)、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福鼎市林业局森林植物检疫站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与监测体系建设招投标货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982]FJGFLGC[XJ]2018003)

 1采购人未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018911发出成交通知书,20181017签订合同。

二、整改意见

你单位应积极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需求研究和市场调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核实招标文件;及时做好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现责令福鼎市林业局立即整改相关问题,并在2020113将整改材料书面报告我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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