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2-1800-2021-00099
- 发文字号: 鼎财农[2021]210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1-09-30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5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派驻村干部领队,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该项目绩效工作。
附件1: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附件2: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鼎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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