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ND08112-1800-2021-00047
  • 发文字号: 鼎财(教)指〔2021〕41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1-08-03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鼎财(教)指〔2021〕41号
来源:福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03 11:56
 

各普通高中:

为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109号)文件精神,提前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12.4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2.44万元 (详见附件),款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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