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9 10:01

鼎政综[2011]291号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鼎市

“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福鼎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福鼎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一一年九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二、 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二、继续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三、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四、持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五、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六、推进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七、深化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

八、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九、推动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五、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六、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七、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八、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

附件 “十二五”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表

前 言

“十二五”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安全发展,全面推进福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崛起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对于抓住新机遇、适应新变化、应对新挑战,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编报“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鼎政办〔2010〕62号)要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福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宁德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为依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福鼎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述了规划期内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实施期为2011至2015年。

第一章 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强化落实,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持续下降,2010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5年减少100起、20人,分别下降47.17%和36.3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8、下降54.1%,比规划目标多下降29.51%;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15、下降39.79%,比规划目标少下降19.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5.13,下降24%,比规划目标少下降12.9%

专栏1 福鼎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05年基

数值

2010年规划目标值

2010

实际值

实现情况

1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61

0.46

0.28

2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91

1.53

1.15

3

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

3

下降10%

2

4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0

下降10%

0

5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

0

下降10%

0

6

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

0

下降10%

0

7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0

低于0.8人

0

8

火灾(消防)十万人口死亡率

0.59

0.26

0.066

9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6.75

6.0

5.13

10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

0

0

0

11

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

5

下降10%

3

12

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1

下降10%

1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格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计划,纳入各级各部门政绩、绩效、综治、文明和平安建设等考评内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先后建立健全了履职报告、考核督查、预警通报、季度例会、约谈制度、联席会议、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确立了党委政府领导、安委会部署、安全监管部门监督、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制定了《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

(三)安全责任不断落实。全面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全市100%的企业参加了安全级别评定;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十一五”期间共查处较大以上事故3起,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重点整治持续深入。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持续开展了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与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十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其中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事故隐患4个,全部整改销案;发动250多个场所自查整改火灾隐患580多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13处,关停、取缔场所27个,吊销证照11个。发现特种设备安全按隐患185条,召开安全隐患分析会、联席会86次,消除了安全隐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得到改善。

(五)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各级安监机构全面升格,增加了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安监局从政府二级局升格为一级局,再升格为政府工作部门,设立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中心、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二个下属事业单位;市安监局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上也有进步,调整为直属机构,市、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人员由21增加到56人,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改善,全市17个乡镇(街道)共有专兼职监管人员65人,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全面铺开,委托执法比例达到100%;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六)监管执法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十一五”时期累计整顿关闭非煤矿山3多家,排土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注销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烟花爆竹企业全部退出生产领域;全市实设消火栓165个,配备率超过100%,清出存在不良行为建筑施工单位3家、监理单位2家。渔船检验率达到97%,发证率达到88%。特种设备比2005年同比增长168%,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法定检验各类特种设备1350多台/次、压力管道检验500米、检验钢瓶2.4多万只。

(七)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先进安全文化,每年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月”、“海西安全发展行”、“安康杯”竞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新闻宣传、情况通报、信息快报制度以及年度政府网安全生产新闻通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整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安全培训累计完成 2.6多万人次坚持事故查处情况公告制度,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建立完善电话、网上等安全生产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水上交通应急信息平台,共发布各类预报预警信息0.5万多条。

(八)科技兴安不断加强。积极推进科技兴安工作,全市非煤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已取证非煤矿山中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企业达到100%;实行露采矿山机械化铲装的企业达到15家,机械化铲装率达100%。加强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应用和管理平台建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已经全部安装了GPS监控系统,建立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并与省交通厅监控平台联网。持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市已有 1家非煤矿山达到三级以上水平,2家非煤矿山达到四、五级以上水平;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完成渔船自动识别系统船载终端312部和渔船通讯终端446部的总任务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技术难题攻关、科学研究、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查检测检验、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技术开发与应用等。

专栏2 名词解释

1.“三项行动”:是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2.“三项建设”:是指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3.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既要对所在工作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企业主体责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6.“三超”、“三违”: “三超”是指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7.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制”:是指县长、乡(镇)长、村长的安全管理责任。

8.地采非煤矿山“六大安全避险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一)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十一五”期间,全市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147.8起,死亡34.4人;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重大,平均每年发生112.4起、死亡27.8人,占各类事故的76.04%、80.81%。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约占各类事故总和的89.29%,与2005年的76.89%相比,上升12.4%;死亡人数约占各类事故总和的88.57%,与2005年的83.64%相比,上升4.9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高于宁德市平均水平0.73个百分点。

(二)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高危行业领域和传统产业中劳动密集、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中小企业仍然大量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和结构性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农村道路交通、渔业船舶、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的新问题不断出现,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三超”、“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三)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力量薄弱,市安监局在编人员数为7名,大大低于全省相应编制的平均数,安全监管监察装备落后。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编制、装备和工作经费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人员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难以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存在忙于应付疲于奔命的“走过场”现象,很难主动作为。

(四)安全生产投入还显得不足。政府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还不健全,多数地方政府尚未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备以及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公共场所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治理、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投入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十一五”规划安全生产重点项目有两项:福鼎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应急管理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因经费问题无法按时完成。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条件未能得到根本的、持续的改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五)公众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尚处起步阶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不够到位,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安全生产尚未成为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基本常识、安全基本技能缺乏,自我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既要妥善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和新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一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所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福鼎跨越发展的重要内容,将有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的相继出台,特别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意见和福鼎市的实施意见的全面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战略的实施,将不断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使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行业安全发展能力,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是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的不断健全,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的进一步理顺,监管网络的进一步完善,监管力量的不断增强,社会公共和高危行业安全保障能力的不断提升,一批先进适用的事故预防、灾害治理和检测监控技术得到推广应用,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更加扎实的基础条件。

五是随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扎实推进,“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监管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安全自觉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机制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将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福鼎跨越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福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战略的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建设步伐加快,对如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系,更好地服务福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新的问题。随着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可能出现事故风险和隐患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转移,给如何加强区域间安全监管协作、有效实施监管带来了新的问题。

三是社会高期望值要求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考验。随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健康需求与相对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期望值也会越来越高,给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考验。

四是继续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将面临新的压力。 “十一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多年大幅下降,各项控制指标继续下降的空间收窄。尤其是一些新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农村道路交通、渔业生产、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等潜在的安全隐患逐步显现,防止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反弹的任务十分艰巨,继续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防范和减少较大事故、职业危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福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到2015年,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是注重预防。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事前防范工作,注重有效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的有机统一。

二是落实责任。坚持责任到位的原则,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政府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机统一。

三是突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高危和重点行业领域,严格安全准入,改善安全条件,强化监管执法,实现重点监管与一般监管的有机统一。

四是统筹协作。坚持联合执法的原则,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合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实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有机统一。

五是强化服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既要注重严格准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更要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六是鼓励创新。坚持继承与创新的原则,把创新作为推进安全发展的根本动力,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实现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

专栏3 福鼎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指标

相对指标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以上

2.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以上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5%以上

4.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小于0.19,不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

5.职业危害申报率80%以

绝对指标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2.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

3.五类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5起以内

4.有效控制重大事故

5.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6.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7.冶金机械等8个工贸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8.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36人以下

9.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10.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10年水平

11.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10年水平

12.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13.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内

14.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15.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进一步发挥省、宁德市、市、乡镇四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的组织协调功能。进一步完善路面勤务机制,加大路面管理科技投入,持续强化路面管控,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突出道路运输企业及校车的安全监管,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文明行动计划”以及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管理,以及机动车辆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强制报废、回收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推动新(改、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实施。严格标准,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加大安保投入,到2015年,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实施率达100%。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对特大桥和特长隧道实现实时健康诊断与监测。强化公路隧道和桥梁的运营管理,建立完善城市隧道和桥梁运营管理体系及安全监控系统。强制推广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于2011年全部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于2012年全部完成。推动建设一级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品道路运输全程监管系统,完善城市公交智能调度和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各类应急预案管理,提高高速公路等交通工作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继续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非煤矿山: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政策,继续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整合政策,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到2013年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部达到五级以上水平。建立完善从业人员资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市场安全准入,开展矿山灾害治理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露天矿山要大力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非电起爆、机械铲装设备、机械二次破碎技术、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系统、生态护坡防护技术,排土场要大力推广安全监测技术。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到2015年安全监管部门大专以上技术人员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人数的25%。

危险化学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燃气和危险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和安全监控。排查治理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运场所及危险化学品码头存在的事故隐患。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实施搬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监控。推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控平台。推动建设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推动大中型城市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部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到2012年,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全部完成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的改造,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安装使用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持续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严格落实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制”,继续实施渡改桥工程,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以“文明渔港”和“平安渔业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化一村一协管员的渔业安全社会化网络管理模式,逐步推行44.1KW以上渔船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

消防(火灾):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监管网络,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构筑以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为重点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引导建立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制度。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推进消防队(站)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桥梁、隧道、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危险工程为重点,推动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严格实行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制度。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规范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清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限制和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及设备。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小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实施中小学校校舍加固改造工程。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特别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狠抓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落实核电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属地和行业双重管理责任,针对核电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核电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核电工程安全、顺利建设的工作目标。

特种设备:健全动态监管和分类监管工作体系,严格依法依规登记、检验、使用、治理隐患和应急处置。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安全动态监控机制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者代表制度,加大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推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建设。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等承压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实施大型公共安全设施老旧电梯改造工程。

农业机械: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工作,大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继续推进拖拉机流动式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考试场地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持续实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牌行驶作业、无证驾驶操作、酒后驾驶、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

铁路交通:完善和落实主要岗位人员作业标准,建立健全机车车辆、危险品和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网络。加强铁路施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突出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深化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和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规范铁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调查处理程序。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运输配送等制度。深化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专项治理。实施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建立烟花爆竹流向和运输全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坚决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

民用爆炸物品:严格民爆物品的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许可和安全监管制度。规范爆炸危险源的管理,严格控制并减少危险源数量,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减少危险品在线数量。建立民爆行业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旅游安全:严格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强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星级宾馆、旅游景点、旅游景区和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工贸行业:持续开展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和商贸等工贸行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方面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实施危险区域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到2011年,冶金煤气企业完成煤气救护站设立,配备专业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完成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的安装,为作业人员配备携带式一氧化碳测报警仪和通讯联络工具。

电力: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加强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实施输电网、并网电厂机组安全性评价制度。持续开展电力和大、中型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

职业健康: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大中型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到2015年,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三、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严格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安全准入,严肃查处“三违”行为。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企业达标升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达到三级以上,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全部达到五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烟花爆竹80%以上批发经营企业达到二级,规模以上重点冶金机械企业安全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推动企业按照不同岗位及工艺分别制(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企业每月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制度以及非煤矿山企业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费用、责任保险、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规范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队持续开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严格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职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制度。

四、持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健全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行重大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建立市、乡二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基于企业风险的分级监管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一年内发生1次以上较大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工伤保险费率等方面挂钩制约联动制度。

五、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企业数量、地区生产总值、产业和行业状况等因素,建立健全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需要的监管执法队伍。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明确必要的工作经费、装备及其它工作条件,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应当配备安全协管员。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切实保障安全监管执法水平的提高。2012年前,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各类工业园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选拔与培养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岗位能力评价体系,实施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程,鼓励监管监察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到2015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市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分别达到标准配置和基本配置要求。完善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信息门户网站,推行安全监管执法政务公开。

六、推进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快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职业危害监测、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市级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到2015年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标准化达标率为100%,安全生产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关键技术准入的测试分析能力达到90%以上。健全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职业安全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推动涵盖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评价师两类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培育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分类监管制度,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从业行为,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安全基础和安全管理技术研究,推动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推广应用先进信息化技术和安全生产防范技术,促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加快“金安工程”二期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企业四级监控平台数据共享、分级监控和远程监察。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专栏4 安全科技产学研重点领域

安全基础理论研究:典型工业事故灾难防治基础理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测控制关键技术及装备;高含硫原油事故防范关键技术;重大工程与公共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技术;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关键技术;烟花爆竹自动化生产线;高危职业危害预防关键技术;安全生产物联网关键技术;事故快速抢险及应急处置技术与装备;个体防护装备关键技术;事故调查关键技术及装备。

安全管理技术研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体系运行反馈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与决策运行系统等。

七、深化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后续教育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考培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企业班组建设,建立完善班组管理体系。实施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工程,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先招生后招工。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推动建立领导干部素质教育增加安全生产教学内容的规定,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推动实现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整合全市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建立覆盖全市的安全宣传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海西安全发展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道路交通文明计划”、“消防119”、“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渔业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定期举办各类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书法和绘画比赛、安全文艺晚会等活动。

八、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2011年前建立健全市、乡二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中型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海上安全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前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2012年完成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和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重点乡镇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市乡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建立健全高危和大中型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预测预警工作机制。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推进闽东省级矿山救护队建设。规范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建立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

九、推动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市确定实施7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随着重点工程的建设,将推进我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全面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前,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具体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资金筹措方案等意见,按法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要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乡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逐步调整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要加强对市、乡两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提高基层政府的安全监管能力。国有大中型企业要着力推进安全管理方式手段创新,全面改善作业场所环境与条件,率先实现体面劳动。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建立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严格实施定期分析、预警及事故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一年内发生1次以上一般责任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向当地政府和发改、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金融证券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企业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创建市-乡镇(街道)二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强化县一级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监察执法、宣传培训、应急救援和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能,加强镇一级的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基层执法、宣传教育等职能。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为重点,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职责,完善安监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关心基层队伍人员的选配,乡镇(街道)要配备必须的专职安监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及交通工具,确保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市直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政府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配套资金,扶持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和“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切实做好排土场治理工作。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要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五、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严格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要实行各级政府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辖区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要严格追究市、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范并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安全培训等活动要求,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实质性问题。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安全技术的监督指导,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高危行业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实行安全标准核准制度,全面落实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六、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研究和落实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加强安全科研和安全生产基础学科研究,推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补偿机制。推进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制度的落实,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实行排土场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依法简化程序,进一步加大企业发生违法违规和事故的成本。健全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

七、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素质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设立举报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八、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规划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保障,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绩效考核体系,把本规划“专栏3”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规划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精细化安全管理等主要任务,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5年底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附件:

“十二五”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资金筹措方案

概算投资

(万元)

项 目

责任单位

备注

1

福鼎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开发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及信息平台,建立福鼎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分级监控、分类监管,对重大危险源事故及时预警响应、实施快速救援,有效降低、减少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政府财政和企业共同承担。

50

福鼎市安全生产隐患监控中心

2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依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市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市政府财政支持。

项目评审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市安监局

3

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工程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监控中心、中心平台和企业工作站建设。

以企业投资为主,市政府予以适当的财政支持。

项目评审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市交通局

“十二五”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资金筹措方案

概算投资

(万元)

项 目

责任单位

备注

4

安全距离不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

被列为“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单位”和“重大消防隐患单位”,且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储存仓库搬迁,解决影响公众安全等问题。

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市政府财政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给予适当的支持。

项目评审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市安监局

5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地点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应急平台,实现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各级政府财政和企业共同承担。

项目评审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市安监局

6

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工程

全市60马力以上渔船,2012年前全部安装“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渔船AIS系统)终端,遏制渔、商船碰撞事故多发问题。

省、宁德市、市财政和船东按4:3:1:2比例筹措。

60

市海洋与渔业局

7

“金安”工程建设

建设市“金安”工程,完善覆盖市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机构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推进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矿四级监控平台数据共享、分级监控和远程监察。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等。

争取省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分级负责。

80

市安监局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各套班子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太姥山管委会。

福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