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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11-02 10:17

各乡镇(街道)、龙安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3〕16号)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经研究,决定成立福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

  召 集 人:喻仁情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胡宝强  市城市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周思源  市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夏大生  市发改局副局长

  陈永雄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法超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  乐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德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倪守扇  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叶怀树  市交通运输局三级主任科员

  叶  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谢晓茹  市商务局副局长

  庄  盛  市文体旅游局三级主任科员

  张承聪  市卫健局副局长

  叶昌忠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胥  光  市消防救援大队一级指挥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设在市城市管理局,集中攻坚期间办公室组成人员集中办公。专班办公室人员由城市管理局(刘友端、温在都、雷宇晨)、应急局(吴正威)、市场监管局(史纪风)、交通运输局(翁美满)、商务局(温从川)工作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指导全市各乡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问题;对全市各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专班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班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安全部署的各项任务;筹备和组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和简报,收集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全市各乡镇(街道、龙安)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安委会报告,向各成员单位及全市各乡镇(街道、龙安)通报;组织研究推动燃气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

  (三)市直各部门职责

  城市管理局:规范全市从事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核查燃气管道,落实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适时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行;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液化石油气配送信息系统,完善燃气监管平台建设,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禁止进入或及时清出市场。

  市场监管局:规范从事燃气充装企业行为,严禁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依法开展气瓶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严禁不合格气瓶再次流入市场。严厉查处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生产销售行为,建立对气瓶、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定期抽查机制,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严格城镇燃气充装市场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清出机制。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乱收费行为。

  应急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行为。

  公安局:依法从快从重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行为。

  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从事城镇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管;按职责对城镇燃气经道路运输环节进行管控,依法打击汽车从事非法运输城镇燃气的行为。

  消防救援大队:落实餐饮企业未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餐饮企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严格查处对未规范设置、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行为。

  商务局:指导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

  发改局: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监督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

  财政局: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对符合条件的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自然资源局: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时优先满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需要。

  住建局:负责督促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落实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医院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印发各乡镇(街道、龙安)及专班成员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贯彻落实。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适时将全市排查整治情况向各乡镇(街道、龙安)、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通报并向市安委会报告。

  (三)建立督查检查制度。根据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专班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福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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