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城市综合改造提升“新绿亮洁”环莲峰山道路绿化工程(铁锵一、二、三、四期)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3-2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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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城市综合改造提升“新绿亮洁”环莲峰山道路绿化工程(铁锵一、二、三、四期)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鼎发改审批[2019]1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PPP融资,招标人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铁锵大道规划红线内

1.1.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5921平方米,其中铁锵大道一至四期道路面积169922.6平方米,景观部分面积85998.4平方米,其中包括:(1)道路人行道、中分带绿化19850平方米;(2)八尺门三角地块节点公园景观1425.7平方米(含硬质广场3179平方米,八尺门三角地块节点公园停车场1331平方米,木平台800平方米,广场 3566.9平方米;(3)人行道边侧绿化及观景平台7510平方米;(4)恒大未来城售楼部北侧道路至梅澳大道南端边侧绿道景观44212.7平方米(含6400平方米彩色沥青绿道);(5)红树林造林11369平方米

1.1.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景观绿化、土石挖方、硬质广场、慢道、广场、彩色沥青、停车场、木平台、自动喷灌及排水设施、红树林造林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工程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类似业绩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1.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063566元;

1.1.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1.               标段划分(如果有):/

1.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1.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1.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1.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800万元的道路绿化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1.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1.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1.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6日 08:30:002020年4月1日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4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default.aspx)、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流美路333号公交大楼八楼,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7689665380,传真:/

联系人:谢宗恒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3栋1梯1402室,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7566989、13626971371,传真:/

联系人:许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福鼎市住建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3-7818220 0593-2195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79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