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前岐薛桥九头鼻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2-07-25 16:1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鼎市前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办理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前岐薛桥九头鼻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可研批复的报告》(岐政202272号)文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53号文精神及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前岐薛桥九头鼻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前岐薛桥九头鼻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6-350982-04-01-562542)

二、项目地址

福鼎市前岐镇薛桥村九头鼻自然村

三、建设单位

福鼎市前岐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670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535.68平方米,安置对象为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建设涉及到需安置的人员,新建4栋地基基础,安置规模为45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旧房拆迁工程、挡墙边坡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场地道路硬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及变配电系统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760.9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642.61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七、其他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他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三)节能审查意见: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等相关文件能耗测算,该项目年综合能耗为103.51吨标准煤,未达到1000吨标准煤,年耗电未达到500万千瓦/时,按规定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五)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5日

 

 

 

抄送:市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财政局。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7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