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关于申请批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芒垱村、东角村、灶澳村单村入户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鼎水务〔2021〕415号)文悉。根据市水利局审查意见及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芒垱村、东角村、灶澳村单村入户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芒垱村、东角村、灶澳村单村入户供水工程
(项目代码:2110-350982-04-01-489377)
二、项目地址
福鼎市嵛山镇
三、建设单位
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福鼎水务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工程设计供水规模1230吨/天,各村从现状清水池接出,沿村道敷设至各村用户,拟建供水管道总长20340米(其中排泥管、消防支管、供水干管6033.395米,入户管道14306.605米),管径De160~De20。芒垱村管道长2972米,其中De110-933m,De63-839m,De20-1200m;东角村管道长13594米,其中De160-469m,De110-865m,De63-2860m,De20-9400m;灶澳村管道长3774米,其中De110-343m,De63-831m,De20-2600m。拟建水表660套,其中芒垱村60套、东角村470套、灶澳村130套,水表采用采用超声波远传水表,6户或12户集中设置表箱。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27.9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353.77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其它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程。
(三)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848吨标准煤,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五)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六)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2年1月14日起至2024年1月13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4日
抄送:市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财政局。 |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4日印发 |